中華民國刑法 第 9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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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94條已於民國94年刪除,保護管束的執行規定現移至保安處分執行法第64條以下。
Q · 刑法第94條被刪除了,現在保護管束的規定在哪裡?
已刪除,執行規定移到保安處分執行法第64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94條於民國94年刪除,理由是執行程序事項應由保安處分執行法規範。現行保護管束的執行主體與程序,規定在保安處分執行法第64條以下,由檢察官指揮、各地檢署觀護人執行。刑法本體僅保留第92、93條等原則性規定。
深度解讀
這條被刪掉了。原本規定保護管束要交給警察、自治團體、慈善團體、近親或其他適當之人執行。民國94年刪除,理由是這種執行程序事項屬於技術細節,應該放在保安處分執行法裡規範,刑法本體不宜塞這種操作規則。對你來說,這條已經不再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它留下一個重要提醒:現在如果你想知道保護管束實際上是「誰在執行、怎麼執行」,答案不在刑法,而在保安處分執行法第64條以下。很多人遇到保護管束相關問題還在翻刑法找答案,找半天沒有就以為沒規定,其實是找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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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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