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財政部88年10月15日台財融字第88763260號函等6則函令,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財政部88年10月15日台財融字第88763260號函等6則函令,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職業災害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得請領勞工職業 災害保險失能及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併領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而受減 額調整時,雇主應給予補償不受減額調整影響,標準仍依災保法第 90 條 第 3 項規定辦理
職業災害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所得請領勞工職業 災害保險失能及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併領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而受減 額調整時,雇主應給予補償不受減額調整影響,標準仍依災保法第 90 條 第 3 項規定辦理
- 為強化國人保險保障,修正「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如附件,並自112 年 5 月 1 日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為強化國人保險保障,修正「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如附件,並自112 年 5 月 1 日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電動車輛非屬「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對象,無須申請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
電動車輛非屬「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對象,無須申請車 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請查照。
- 有關 111 年度起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有關 111 年度起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為利於國內發生天然災害時即時掌握金融機構相關交易系統運作等情況,請依本會銀行局建置之「金融機構天然災害平安通報機制」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為利於國內發生天然災害時即時掌握金融機構相關交易系統運作等情況,請依本會銀行局建置之「金融機構天然災害平安通報機制」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5 點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10460810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5 點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10460810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配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行公司債辦法」之修正,有關公開發行之金融機構及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及發行有價證券等案件之申請作業程序調整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請查照。
配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行公司債辦法」之修正,有關公開發行之金融機構及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及發行有價證券等案件之申請作業程序調整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請查照。
- 111 年度財產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之監造人員,除符合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 6 次修訂版)內規定之外,另領有工程技術 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所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並依法得營業者,其所 僱從事監造人員工作性質如相符者,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之監造人員,除符合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 6 次修訂版)內規定之外,另領有工程技術 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所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並依法得營業者,其所 僱從事監造人員工作性質如相符者,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規定
- 111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有關「111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轉請簽證精算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有關「111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轉請簽證精算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 「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 2 條、第 3 條、第 6 條,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15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10495095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 2 條、第 3 條、第 6 條,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15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10495095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為確保遠端作業資訊安全,異地或居家辦公之遠端網路連線,應採多因子身分驗證機制(員工帳號密碼、動態密碼、一次性帳密),並建立安全之遠距連線機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為確保遠端作業資訊安全,異地或居家辦公之遠端網路連線,應採多因子身分驗證機制(員工帳號密碼、動態密碼、一次性帳密),並建立安全之遠距連線機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所報修正「信託業辦理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業務應遵循事項」第2條、第6條之1一案,洽悉。
所報修正「信託業辦理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業務應遵循事項」第2條、第6條之1一案,洽悉。
-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人身保險業務匯款相關費用負擔方式共通性條款示範內容
- 所報再次修正「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證」及新增「微型電動二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期間異動批註條款(微型電動二輪車適用)」一案,同意供所屬獲准經營本保險業務之會員公司出單使用,並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所報再次修正「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證」及新增「微型電動二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期間異動批註條款(微型電動二輪車適用)」一案,同意供所屬獲准經營本保險業務之會員公司出單使用,並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 關於已徵收之土地,其土地徵收補償費因應受補償人逾期未領取而歸屬國庫者,嗣該土地經核准收回、撤銷或廢止徵收之後續處理方式
關於已徵收之土地,其土地徵收補償費因應受補償人逾期未領取而歸屬國庫者,嗣該土地經核准收回、撤銷或廢止徵收之後續處理方式
- 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件,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檢送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內容如附件,請轉知總代理人並請其轉達境外基金機構配合辦理。
- 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投資違法案件裁罰基準」第二點修正規定,請依說明二確實辦理,請查照。
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投資違法案件裁罰基準」第二點修正規定,請依說明二確實辦理,請查照。
- 有關 111 年 12 月 1 日起適用之「人身保險商品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商品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商品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商品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商品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年 11 月 1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10460242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有關 111 年 12 月 1 日起適用之「人身保險商品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商品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商品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商品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商品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年 11 月 1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10460242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勞工疑遭受職業災害時,雇主未依法給予罹災勞工「普通傷病假」或「公 傷病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8 條相較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 為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應回歸災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勞工疑遭受職業災害時,雇主未依法給予罹災勞工「普通傷病假」或「公 傷病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88 條相較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 為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應回歸災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 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4 項使勞工延時工時工作,如為輪班 制且有更換班次情形,於事後所給予適當休息,得依同法第 34 條第 2 項所定休息時間給予;非屬輪班制且有更換班次情形,該等勞工其自工作 終止後至再工作前至少應有 12 小時休息時間
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4 項使勞工延時工時工作,如為輪班 制且有更換班次情形,於事後所給予適當休息,得依同法第 34 條第 2 項所定休息時間給予;非屬輪班制且有更換班次情形,該等勞工其自工作 終止後至再工作前至少應有 12 小時休息時間
- 所報修正「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證」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部分條文一案,同意供所屬獲准經營本保險業務之會員公司於 111 年 6 月15 日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後出單使用,並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所報修正「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證」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部分條文一案,同意供所屬獲准經營本保險業務之會員公司於 111 年 6 月15 日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後出單使用,並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 檢送「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檢送「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有關保險法第 145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4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104942741 號令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釋例一份,請查照轉知。
有關保險法第 145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4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104942741 號令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釋例一份,請查照轉知。
- 為因應證券市場變化,投資人融券賣出、借券賣出及先賣後買當沖交易,自即日起,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為因應證券市場變化,投資人融券賣出、借券賣出及先賣後買當沖交易,自即日起,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方式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 業計畫審查作業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發生職業 災害保險事故,於該法施行後本人或受益人申請請領部分失能年金、遺屬 一次金或適用年金併領調整規定,涉及同法第 43、49、58、103、107 條 ,及勞工保險條例第 65-3 條等相關規定適用說明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發生職業 災害保險事故,於該法施行後本人或受益人申請請領部分失能年金、遺屬 一次金或適用年金併領調整規定,涉及同法第 43、49、58、103、107 條 ,及勞工保險條例第 65-3 條等相關規定適用說明
-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7 條所定被保險人,有從事非本 業或與本業專長無關工作遭遇職業傷病情況,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涉及 同法第 6、13、28、36、9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40 條規定適用之說明
勞動部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7 條所定被保險人,有從事非本 業或與本業專長無關工作遭遇職業傷病情況,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涉及 同法第 6、13、28、36、9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40 條規定適用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