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廢/停 一、「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標準」新設及既存污染源之認定係參照「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四條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變及操作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係指固定污染源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決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完成工程發包之簽約者
- 事業水污染防治許可審查申請表中負責人姓名乙欄,應與工廠登記證、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上所登記之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相同
- 不動產在信託法公布實施前以「買賣」為登記原因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事後不得以「信託返還」為登記原因辦理移轉登記
不動產在信託法公布實施前以「買賣」為登記原因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事後不得以「信託返還」為登記原因辦理移轉登記
- 原保管或使用機關就公有土地囑託登記為國有時,免檢附權利證明文件
原保管或使用機關就公有土地囑託登記為國有時,免檢附權利證明文件
- 原住民保留地尚未為原住民取得所有權前,政府機關如因興辦公共事業需要,可申辦撥用
原住民保留地尚未為原住民取得所有權前,政府機關如因興辦公共事業需要,可申辦撥用
- 非為繼承人所繳納逾期申請繼承登記之罰鍰,准予退還
非為繼承人所繳納逾期申請繼承登記之罰鍰,准予退還
- 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行蹤不明未受死亡宣告,其徵收補償費可由財產管理人具領
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行蹤不明未受死亡宣告,其徵收補償費可由財產管理人具領
- 法院確定判決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應讓與其徵收補償費或讓與其領取徵收補償費之權利與債權人,除有待於對待給付者外,該債權人得據以領取徵收補償費
法院確定判決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應讓與其徵收補償費或讓與其領取徵收補償費之權利與債權人,除有待於對待給付者外,該債權人得據以領取徵收補償費
- 國有非公用土地上之建物,如公產管理機關能證明未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供他人建築使用,該土地無「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適用
國有非公用土地上之建物,如公產管理機關能證明未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供他人建築使用,該土地無「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適用
- 關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清洗農藥廢容器所產生之廢水,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所產生之污泥,若檢驗出含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此污泥應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附表三,予以認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並應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 預拌混凝土廠,不論其為依法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操作或營運之證照,或僅為工地型且非對外營利之預拌混凝土廠,均符合第三批公告應申請設置空氣污染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規定,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各該混凝土廠均為應申請設置專責人員之主體
- 泰國銀行得在我國取得不動產抵押權
泰國銀行得在我國取得不動產抵押權
-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徵收期間申請發給抵價地,並經核准者,於抵價地分配前,得經徵收機關同意改領取現金補償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徵收期間申請發給抵價地,並經核准者,於抵價地分配前,得經徵收機關同意改領取現金補償
- 一、據調查一般建築工程之建築面積除以建築基地面積之值,平均為四○%-五○%,甚至高達七○%,其在施工過程之實際污染面積不僅為建築面積本身,尚包含骨材、廢土堆置及車輛進出等作業所需之面積,故本費率規定其費基之面積計算基準,應為其所在之建築基地面積
- 繼承人得檢附全體繼承人同意之分割協議書就部分遺產申辦分割繼承登記
繼承人得檢附全體繼承人同意之分割協議書就部分遺產申辦分割繼承登記
- 一、本案磷酸二鈣製程產生之過濾濾液中包含一六%氯化鈣溶液,此氯化鈣原非該製程之產品(未經鹼化、濃縮等程序前,該濾液係送至廢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該廠考量資源回收再利用,於另一廠區增設氯化鈣製造製程,將原濾液(廢液)經鹼化、濃縮等過程而將一六%之氯化鈣濃縮成三六-三八%之液體氯化鈣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條之一成立之各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依法向業者收取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公法上收取之費用,尚無涉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關係,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前經財政部八十六年九月十三日台財稅第八六一九一六三四○號函規定在案
-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登記機關於受理登記案件時,配合執行事宜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登記機關於受理登記案件時,配合執行事宜
- 徵收土地違反都市計畫變更之附帶條件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徵收土地違反都市計畫變更之附帶條件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 一、違章工廠無排放許可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應依第十四條,第四十二條處分,並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仍未完成補正者,按次處罰
- 徵收之土地符合土地法第219條收回之要件,該土地於原所有權人申請收回時縱已施工尚不影響其收回權之行使
徵收之土地符合土地法第219條收回之要件,該土地於原所有權人申請收回時縱已施工尚不影響其收回權之行使
- 重劃前已有合法建築物之土地,其建築物不妨礙都市計畫及土地分配者,按原有位置分配之公私有土地均得適用
重劃前已有合法建築物之土地,其建築物不妨礙都市計畫及土地分配者,按原有位置分配之公私有土地均得適用
- 一、依本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磨粉製造程序,係指「從事由稻、麥、豆、薯、玉米、花生、芝麻、高染等為原料製造麵粉、澱粉、精粒粉等之生產且總設計年產量或實際年產量為七百五十公噸以上者」
- 因農地重劃以超配方式分配回原所有權人,其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以其繳納之差額地價為準
因農地重劃以超配方式分配回原所有權人,其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以其繳納之差額地價為準
- 因農地重劃以超配方式分配回原所有權人,其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以其繳納之差額地價為準
因農地重劃以超配方式分配回原所有權人,其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以其繳納之差額地價為準
- 一、依據本署公告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之規定,「其他營建工程」類「可採用以工程合約經費或施工面積、工期,擇一適合之費率計算空污費」,然原則上優先採工期面積計算,以縮短工期便能減少其繳交之空污費費額作為經濟誘因,鼓勵工程儘速完工,減少營建工程所引起之空氣污染;若工程之工期或施工面積採計有困難,抬按工程合約經費計算空污費額
- 廢/停 廣告物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張貼廣告違反第八條或第十條規定,而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處罰規定之要件者,依該法處罰之」
有關建築物外牆設置框架或於路旁搭建鐵架、鷹架,再予懸掛帆布等廣告 物,其主管機關請釋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明訂,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者,其粒狀污染物每日量測值不透光率之監測數據,其六分鐘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
-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需使用土地之地面層全部,應依法辦理全筆土地徵收或另循其他適法方式取得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需使用土地之地面層全部,應依法辦理全筆土地徵收或另循其他適法方式取得
- 分戶不以分產或別居別炊為要件,其實質已分家並另立生計者,始喪失繼承權
分戶不以分產或別居別炊為要件,其實質已分家並另立生計者,始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