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保護旅日僑胞在國內財產權益之規定,可擴大範圍而適用於其他地區之華僑
保護旅日僑胞在國內財產權益之規定,可擴大範圍而適用於其他地區之華僑
- 房屋由有優先購買權人與他人共同承購,其優先購買權視同放棄
房屋由有優先購買權人與他人共同承購,其優先購買權視同放棄
- 原告勝訴之確定判決仍有拘束被告之繼承人移轉登記之效力
原告勝訴之確定判決仍有拘束被告之繼承人移轉登記之效力
- 耕地地租,除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條規定情形或耕地所有人同意減免外,非有法律依據,不得強制出租人減收地租。
耕地地租,除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條規定情形或耕地所有人同意減免外,非有法律依據,不得強制出租人減收地租。
- 關於台灣省北、中、南、東部地方之分界線(各包含那些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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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費地應以其毗鄰土地之平均申報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抵費地應以其毗鄰土地之平均申報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 抵費地應以其毗鄰土地之平均申報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抵費地應以其毗鄰土地之平均申報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 因市地重劃不能依原來面積或地價妥為分配而少配之土地改領差額地價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因市地重劃不能依原來面積或地價妥為分配而少配之土地改領差額地價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商號得以他人土地提供擔保設定抵押權,但應註明其負責人姓名
商號得以他人土地提供擔保設定抵押權,但應註明其負責人姓名
- 申請撥用公地時,徵求原管理機關同意為「應經程序」而非「必要條件」
申請撥用公地時,徵求原管理機關同意為「應經程序」而非「必要條件」
- 重劃區劃餘地、零星集中土地之標售,免課徵土地增值稅
重劃區劃餘地、零星集中土地之標售,免課徵土地增值稅
- 「逾總登記期限無人申請之土地處理原則」不適用於建物
「逾總登記期限無人申請之土地處理原則」不適用於建物
- 編為建築用地之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時承租人無優先承買權,及終止租約之審核標準
編為建築用地之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時承租人無優先承買權,及終止租約之審核標準
- 重測時發現原測量成果錯誤,地政機關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重測時發現原測量成果錯誤,地政機關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公司組織專供金菇栽培之冷凍廠房用地,不宜認定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
公司組織專供金菇栽培之冷凍廠房用地,不宜認定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
- 釋土地法第97條所稱「城市地方」及第105條所稱「基地」之適用範圍
釋土地法第97條所稱「城市地方」及第105條所稱「基地」之適用範圍
- 重測標示變更登記之土地,法院確定判決書仍援引重測前面積時,其移轉登記辦理程序
重測標示變更登記之土地,法院確定判決書仍援引重測前面積時,其移轉登記辦理程序
- 公有出租耕地於重劃完成後始終止租約,應以重劃後面積及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補償費
公有出租耕地於重劃完成後始終止租約,應以重劃後面積及終止租約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補償費
- 劃定「限期建築使用地區」及「建築發展較緩地區」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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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糖業公司非一般佃農,其承租公私有耕地,於收回時無給予補償必要
台灣糖業公司非一般佃農,其承租公私有耕地,於收回時無給予補償必要
- 收回私有出租耕地建築使用,應給付承租人之補償金額,可以土地作價抵付
收回私有出租耕地建築使用,應給付承租人之補償金額,可以土地作價抵付
- 政府機關協議收購土地,地政機關不再以主辦單位立場主持協調議價會議並決定價格
政府機關協議收購土地,地政機關不再以主辦單位立場主持協調議價會議並決定價格
-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出售自耕農地,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並無面積、地目之限制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出售自耕農地,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並無面積、地目之限制
- 移轉登記時原權狀遺失應具切結並予公告,無需補給原權利書狀
移轉登記時原權狀遺失應具切結並予公告,無需補給原權利書狀
- 全面實施平均地權後,經編定之工業用地解除後,其原規定地價不失其效力
全面實施平均地權後,經編定之工業用地解除後,其原規定地價不失其效力
- 依平均地權條例分期分區辦理區段徵收,區內均擁有土地之所有權人,其優先買回之面積不宜合併計算
依平均地權條例分期分區辦理區段徵收,區內均擁有土地之所有權人,其優先買回之面積不宜合併計算
- 授權出售不動產時,授權書列明不動產之座落地號者,為特別授權
授權出售不動產時,授權書列明不動產之座落地號者,為特別授權
- 應給予承租人1/3地價補償之土地以已按耕地放租者為範圍,不以田、旱地目為限
應給予承租人1/3地價補償之土地以已按耕地放租者為範圍,不以田、旱地目為限
- 公有出租耕地經編為建築用地而與承租人協議自行終止租約時,無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規定程序之適用
公有出租耕地經編為建築用地而與承租人協議自行終止租約時,無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規定程序之適用
- 金融機關辦理抵押貸款後扣留所有權狀於法不合
金融機關辦理抵押貸款後扣留所有權狀於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