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158 筆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 8 條預覽 ↗
代理權
行政訴訟法第 52 條預覽 ↗
各別代理權
民事訴訟法第 71 條預覽 ↗
各別代理權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預覽 ↗
代理權之繼續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預覽 ↗
代理權之補正
行政程序法第 25 條預覽 ↗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
民法第 1003 條預覽 ↗
日常家務代理權
行政程序法第 26 條預覽 ↗
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或其行政程序行為能力喪失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或行政機關經裁併或變更者,亦同。
訴願法第 36 條預覽 ↗
訴願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訴願人。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行政訴訟法第 53 條預覽 ↗
訴訟代理權之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 73 條預覽 ↗
訴訟代理權之效力
民法第 167 條預覽 ↗
意定代理權之授與
民法第 107 條預覽 ↗
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
民法第 108 條預覽 ↗
代理權之消滅與撤回
民法第 1098 條預覽 ↗
監護人之法定代理權
訴願法第 38 條預覽 ↗
訴願代理權不因訴願人本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訴願能力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機關經裁撤、改組或公司、團體經解散、變更組織者,亦同。
民事訴訟法第 75 條預覽 ↗
訴訟代理權欠缺之補正
民法第 653 條預覽 ↗
相繼運送-最後運送人之代理權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7 條預覽 ↗
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代理權之成立及在本人與代理人間之效力,依本人及代理人所明示合意應適用之法律;無明示之合意者,依與代理行為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行政程序法第 28 條預覽 ↗
選定或指定當事人有二人以上時,均得單獨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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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