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408 條(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官於必要時,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於調解期日到場;調解委員認有必要時,亦得報請法官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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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ting0729
4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調解程序當事人不一定需要親自到場,可委由訴訟代理人到場。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