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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601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60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監護宣告職權調查與國庫墊付規定移由家事事件法適用。
Q · 民事訴訟法第601條還有效嗎?
民事訴訟法第601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隨家事事件法施行,監護宣告事件全面非訟化,原本的職權調查與國庫墊付規定由家事事件法承接,並非廢止。查詢此條應改參照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
白話解讀
這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本規定法院對監護宣告聲請應依職權進行必要調查,調查費用若聲請人未預納則由國庫墊付。隨家事事件法施行,監護宣告事件全部非訟化,這項職權調查與國庫墊付規定由家事事件法承接。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601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人事訴訟程序中監護(禁治產)宣告事件的職權調查與費用墊付規定,因家事事件法將該類事件非訟化而刪除,規範內容移由家事事件法適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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