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
-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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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yps731
5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I 收錢
ll 辦事
lll 行賄(主體:一般民眾)
linlin1234i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第一項 違背職務受賄罪
第二項 違背職務行為罪
第三項 違背職務行賄罪
xincheng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大法庭在2023年3月2日作出裁定,認為民意代表的「職務上行為」並不以法令規定的事項為限,其他與職務有密切關連的行為,也會構成
jessiepy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舉例
人民違規警察要開罰單
第一項➡️
人民給錢「要警察不要開罰單」→「警察收了錢」→但還是開了罰單
針對警察收錢:罰警察
第二項➡️
人民給錢「要警察不要開罰單」→警察收了錢→而且「真的沒開罰單」
針對警察沒開罰單:罰警察
第三項➡️罰人民賄賂
k82151688
2 years ago
警察類科
第一項:公務員或職權之人因約定違背職務而收受賄絡。
第二項:針對第一項因收賄而實行違背職務行為。
第三項:對公務員約定違背職務行為而行賄於公務員或職權之人。
chihwei1122
2 years ago
警察類科
I.違背職務受賄罪
II.受賄而違背職務罪
III.民眾行賄罪
cice8214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吸收132洩密
ryan1130
3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行求:以交換特定職權行使為目的,向對方主動表示願交付不法利益之通知行為,經對方得知狀況,即成立。
*期約:雙方賄賂意思達一致。
*交付:將不法報酬供與對方,不以直接或親自為必要。
crazyago1015
4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122 第二項 非常容易與其他罪發生競合
luckbuster
5 years ago
司法類科
104台上2539判決:行賄者「強塞賄賂」,若公務員本無受賄意思,仍只論以行求賄賂罪。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