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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9 條

  1. 1.損壞、除去或污穢公務員依法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 2.為違背公務員依法所發具扣押效力命令之行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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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139 條規範違背查封效力罪,破壞封印、繞過扣押命令或繼續使用查封物,最高處二年徒刑加 20 萬元罰金。

Q · 封條撕了或繼續使用查封物會怎樣?

依刑法第 139 條,破壞封條、繼續使用查封物,或想辦法繞過扣押命令(例如讓凍結帳戶的錢消失、要老闆把薪水改發現金)的行為,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重點在「違背其效力之行為」這句話:你不用真的撕封條,只要繞過它繼續過原本的生活就觸法。

白話解讀

法院查封你的財產後,會在上面貼一張封條。很多人以為那只是一張紙,撕掉頂多被罵一下。錯得離譜。那張紙代表國家公權力已經接管這個東西,你撕了它、搬動它、或者繼續使用被查封的機器繼續做生意,每一個動作都可能換來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冷門但更危險的是第二項:就算沒有實體封條,只要法院或行政機關發出「扣押命令」(例如凍結你的銀行帳戶、扣薪命令),你想辦法讓帳戶裡的錢消失、讓薪水繞道進別的戶頭,一樣中招。這不是「不還錢」的民事糾紛,是刑事犯罪。很多欠債的人以為自己在打「財產保衛戰」,其實已經踩進刑法的領地。

法律定性

刑法第 139 條為妨害公務罪章中針對「查封與扣押公權力效力」之獨立保護條文,分兩項規範:第一項處罰實體封印或查封標示之破壞,以及違背其效力之行為(如繼續使用被查封物);第二項擴及違背具扣押效力之命令(如違反凍結帳戶、扣薪命令)。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屬非告訴乃論之罪。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封條被我撕掉會被判刑嗎?

會。刑法 139 條第一項,最高二年有期徒刑或 20 萬罰金。

Q2查封後我繼續用那台機器算違法嗎?

算。屬於「違背其效力之行為」,刑責同撕封條。

Q3薪水被扣押我跟老闆要求發現金可以嗎?

不行。第二項處罰違背扣押命令,員工與老闆同罪。

Q4封條被颱風吹掉誰負責?

不可抗力非故意原則不罰,但須立即通知執行處重新加封。

Q5違背查封效力是告訴乃論嗎?

不是。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知悉即可主動偵辦。

Q6本條追訴權時效多久?

20 年(依刑法第 80 條)。

Q7查封物在我家不見了會被告嗎?

可能。看你有沒有保管過失或故意處分,舉證是關鍵。

Q8可以聲請撤銷查封讓我繼續營業嗎?

可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或聲請酌留生活費(強執法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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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章各條[ "條文", "保護法益", "行為態樣", "法定刑" ][ [ "刑法 135", "公務員執行職務", "對公務員施強暴脅迫", "3 年以下徒刑加 30 萬罰金" ], [ "刑法 138", "職務上掌管文書物品", "毀棄、隱匿、致令不堪用", "5 年以下徒刑" ], [ "刑法 139", "封印/查封標示/扣押命令效力", "破壞、除去、污穢、違背效力", "2 年以下徒刑加 20 萬罰金" ], [ "刑法 140", "公務員職務尊嚴", "當場或公然侮辱", "1 年以下徒刑加 10 萬罰金"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法第 96 条(封印等破棄罪)
🇰🇷 韓國형법 제140조(공무상 봉인 등 무효 죄)
🇨🇳 中國刑法第 314 條(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 德國StGB § 136(Verstrickungsbruch;Siegelbruch)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434-22(Bris de scellés)
🇺🇸 美國18 U.S. Code § 2232(Destruction or removal of property to prevent seiz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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