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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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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何謂「猥褻」相當程度取決於「社會觀念」 例如「男性主宰的社會觀念」,女性裸露上半身被情慾化,反而導致男性可以裸露上半身,女性裸露上半身卻被認為是猥褻,使得「女性基於社會觀念與法律要求必須自我限縮身體自主權」 II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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