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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6 條(告訴乃論)

第二百三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36 條規定第 230 條血親性交罪須告訴乃論,告訴權人應於知悉犯人後 6 個月內提告,逾期不得追訴。

Q · 血親性交罪一定要被害人告才能辦嗎?

依刑法第 236 條,第 230 條血親性交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必須由告訴權人(被害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於知悉犯人時起算 6 個月內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展開偵查起訴。1999 年修法時,立法者刻意把這條保留為告訴乃論,理由是血親性交一旦進入刑事程序會撕裂整個家族結構,是否揭露應尊重當事人意願。但這也意味著超過 6 個月告訴期,刑法上這件事就永遠結束。

白話解讀

這條是刑法第 230 條(血親性交罪)的「開關」。它告訴你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不是所有性犯罪都由檢察官主動追訴。血親性交這一條,必須由被害人或有告訴權的人親自提告,檢察官才能動。沒人告,國家就不能介入。這和強制性交罪完全相反,後者在民國 88 年後改成非告訴乃論,國家知道就查。為什麼血親性交要特別留一道「家屬同意才追」的關卡?因為立法者認為這類案件一旦曝光,整個家族都會被撕裂,是否追訴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但這也意味著:6 個月的告訴期限一過,這件事在刑法上就永遠結束了。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36 條為告訴乃論條款,明文規定第 230 條血親性交罪須由告訴權人主動提出告訴始得追訴。本條建立性犯罪領域中極少數的「家屬同意才追訴」制度設計,與 1999 年修法後改為非告訴乃論的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形成對比,反映立法者對家族自主性與國家追訴權之間的價值權衡。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什麼叫告訴乃論?

必須由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主動提告,檢察官才能偵查的罪,且有 6 個月告訴期限。

Q2刑法第 236 條告訴期限多久?

依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6 個月,從告訴權人知悉犯人時起算,非從案發起算。

Q3告訴乃論可以撤回嗎?

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 238 條,可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

Q4誰可以提告血親性交罪?

被害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未滿 20 歲被害人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提告。

Q51999 年修法後性犯罪都是告訴乃論嗎?

不是。修法後僅保留血親性交罪須告訴乃論,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改為非告訴乃論。

Q6告訴期間怎麼算?

從告訴權人「知悉犯人」那天起算 6 個月,不是從案發起算。

Q7通報就等於提告嗎?

不等於。社福通報只是行政程序,告訴乃論之罪仍需告訴權人正式提出告訴。

Q8成年後才意識到童年被害,還能告嗎?

可以。告訴期限從你「意識到犯人」那天起算,但要有客觀證據(如諮商紀錄)證明知悉時點。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omplaint_requirednon_complaint_required
啟動方式須告訴權人主動提告檢察官知悉即可主動偵查
告訴期間6 個月(知悉犯人起算)無告訴期間限制
撤回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撤回不可撤回,僅可表達意見
適用罪名(性犯罪)刑法 230 血親性交罪(本條)刑法 221 強制性交、224 強制猥褻等(1999 修法後)
立法理由尊重家族自主性,避免揭露撕裂家庭國家主動保護被害人、嚇阻犯罪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刑法第 232 条(親告罪)+ 旧第 180 条(強制わいせつ等の親告罪、2017 年廃止)
🇰🇷 韓國형법 제 296 조 친고죄(성범죄 친고죄는 2013 년 폐지)
🇨🇳 中國刑法第 246 条(告诉才处理之罪)— 範圍限侮辱誹謗等,性犯罪不適用
🇩🇪 德國StGB § 77(Antragserfordernis)+ § 173 Beischlaf zwischen Verwandten 採 Offizialdelikt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222-31-1(inceste)— 公訴罪不需被害人提告
🇺🇸 美國No direct equivalent(federal incest prosecutions generally do not require victim complaint,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app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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