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0 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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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ecret3ta
3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屬「刑法分則加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