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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0 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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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刑法第 280 條規定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傷害或重傷害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且為非告訴乃論。

Q · 對父母動手會比一般傷害判得重嗎?

依刑法第 280 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犯第 277 條普通傷害或第 278 條重傷害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普通傷害最高 5 年加重後變最高 7.5 年;重傷害 5-12 年加重後變 7.5-18 年。本條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父母原諒、撤回告訴不影響檢察官起訴,僅影響量刑。

白話解讀

你跟爸媽吵架,一時衝動推了他們一把、打了一下,在法律眼中這不是普通的傷害案。刑法把「對直系血親尊親屬」(你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往上那條線)動手,視為比一般傷害更嚴重的事,刑度直接加重二分之一。一般傷害最高五年,對父母動手最高變七年半;重傷害原本是五到十二年,對父母犯變七年半到十八年。很多人以為「自己家的事」警察不會管、檢察官會放水,剛好相反: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爸媽事後哭著說「不要告我兒子」,檢察官照樣可以起訴,因為法律要保護的不只是那個挨打的父母,是整個社會對「孝」這條底線的共識。為什麼這條對你重要?因為「推一下」「打一下」跟「造成傷害」的界線,比你想的近很多。臉紅了、手臂瘀青了、眼鏡摔壞導致擦傷,都已經成傷。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刑法第 280 條為傷害罪章之加重規定,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血緣或合法收養之尊親屬)犯第 277 條普通傷害罪或第 278 條重傷害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本條反映立法者對家庭倫理之特別保護,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原諒不影響犯罪成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刑法 280 條是什麼?

對父母祖父母動手造成傷害的加重規定,刑度加重二分之一。

Q2傷害尊親屬罪是告訴乃論嗎?

不是。檢察官可主動偵辦起訴,父母原諒不影響成立。

Q3養父母動手算加重嗎?

合法收養之養父母算,但未正式收養之繼父母不算。

Q4推一下沒造成傷也算嗎?

未成傷走刑法 281 條施強暴於尊親屬罪,不適用 280 加重。

Q5對父母動手判多重?

普通傷害加重後最高 7.5 年,重傷害加重後 7.5-18 年。

Q6義憤傷害父母可以減輕嗎?

第 279 條義憤傷害減輕對尊親屬不一定能用,須個案判斷。

Q7和解能讓案件結束嗎?

不能停止偵辦,但是量刑與爭取緩刑的關鍵槓桿。

Q8凌虐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會被告嗎?

走刑法 286 條凌虐未成年罪,不是 280 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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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父母動手造成瘀青擦傷刑法 280 條準用 277 條(加重普通傷害)加重後最高 7 年 6 月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非告訴乃論
對父母動手造成失明、肢體殘廢等重傷刑法 280 條準用 278 條(加重重傷害)加重後 7 年 6 月以上有期徒刑(致死則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非告訴乃論
對父母推擠但未造成傷害刑法 281 條(對尊親屬施強暴未成傷)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告訴乃論
對繼父動手造成傷害(未經合法收養)刑法 277 條(普通傷害)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告訴乃論
因父母長期家暴後反擊傷害父母刑法 280 條 + 第 23 條正當防衛/第 59 條酌減得減輕或免除其刑(須個案判斷)非告訴乃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旧刑法 205 条 2 項(尊属傷害罪、1995 年廃止)
🇰🇷 韓國형법 제259조(존속상해 등의 가중처벌)
🇨🇳 中國刑法第 234 條(故意傷害罪,無尊親屬加重設計,依情節從重)
🇩🇪 德國StGB §§ 223-227(一般 Körperverletzung,不分被害人身分加重)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222-8 et 222-10(對直系尊親屬之暴力屬加重情節 circonstance aggravante)
🇺🇸 美國Domestic Violence laws by state(多數州 elder abuse / familial assault 設加重,無統一聯邦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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