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法制字第 111025036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屏東縣政府訂定「屏東縣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報請備查乙案之意見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10006685 號
有關司法院對於衛生福利部委請擬定「司法精神鑑定費用收費參考標準」之意見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10003207 號
函轉由相關學會所制定之司法精神鑑定費用收費參考標準 1 份
- 法制字第 111025036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之說明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10006561 號
有關電子傳輸戶政機關之家事事件裁判資料事宜,以及相關傳送作業之時點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10001098 號
有關請法院通報監護、離婚、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終止收養及認領事項之一、二審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事宜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10004183 號
檢送衛生福利部強化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及性私密影像防治實務議題研商會議之紀錄。法官及相關業務人員於知悉有散布被害人性私密影像情事時,應妥為保護
- 廳少家一字第 1110006233 號
檢送「司法院、行政院 110 年度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會議紀錄」
- 法制字第 11102503110 號
法務部就有關「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辦法」草案一案之意見
- 法制字第 1110250309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彰化縣公園管理維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103503370 號
法務部就所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 14 條適用疑義乙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1103500440 號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緩,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其管轄競合之處理方式,應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以避免重複處罰,並未剝奪各主管機關之管轄權及裁罰權;罰鍰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 法廉字第 11105001030 號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義務人或其配偶開設之診所或事務所,其經營型態如係獨資或合夥,該獨資或合夥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暨相關申報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103502970 號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應先釐清上開規定間是否有普通法及特別法關係;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其管轄競合之處理方式,雖應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惟並未剝奪各主管機關之管轄權及裁罰權
- 法律字第 11103501850 號
財團法人法施行前已設立之財團法人,其捐助金額於捐助行為生效後即已確定,且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明定,其捐助財產總額與本法規定不符者,不在應補正之列
- 促轉二字第 1115200029 號
公告符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所定「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要件等 25 處為應予保存之不義遺址
- 法律字第 11103501050 號
財團法人法並未特別排除有任期之任務型機關擔任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故行政機關如因組織裁併或職掌調整而由其他機關承受其業務者,原由該機關設立許可並擔任主管機關之財團法人,亦一併由組織裁併或職掌調整後之業務承受機關承受該管轄權
- 廳少家一字第 1110004693 號
檢送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 111 年度第 2 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
- 法律字第 111035029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公司股息分派率與公司債利率之適法性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103502940 號
按日據時期臺灣收養之習慣,同族間之收養,為維持親屬間之輩分關係,收養與被收養人必須昭穆相當。另雖不得收養同輩或孫輩,然若無子輩之人可收養時,則得取孫輩之人,以養孫收養之,尚不違反「昭穆相當」原則
- 法律字第 11103502600 號
財團法人法第 21 條第 2 項所稱當年度「支出」,係指財團法人於當年度「實際支出」之總額,並未再區分或限定該實際支出是否為業務支出
- 法律字第 11103501740 號
財團法人當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與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有關者,應檢附風險評估報告,使主管機關掌握財團法人之營運及運作情形,俾利主管機關監督
- 法矯署安字第 11104001310 號
矯正機關辦理彈性調整接見之事由、表單業已修正,法務部 109.10.29法矯署安字第 10904007750 號函之規定業已不合時宜,爰停止適用
- 法矯字第 11104001300 號
矯正機關辦理彈性調整接見之事由、表單業已修正,考量法務部 109.07.13 法矯字第 10904004920 號函說明七之規定業已不合時宜,自 111.02.10 停止適用
- 法律字第 11103502800 號
按信託法規定,在引進宣言信託制度之初,宜求審慎,並避免流弊發生,故宣言信託限於法人經決議始得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至於宣言信託之法律性質有認為為單獨行為,如公眾加入,則為該法人委託人兼為受託人與加入為委託人之公眾,則為信託契約
- 法律字第 11103502780 號
有關依法負有作為義務,應作為而不作為,致違反作為義務時,其行政罰裁處權時效起算點認定疑義,於 104.09.03 經「104 年度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律座談會(提案五)」決議,採取「自行為義務消滅時起算裁處權時效」之見解
- 法律字第 11103502700 號
法規就特定之授益行政處分,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在一定情形得予以廢止者,應已就信賴保護及法律安定為抽象之立法裁量,原處分機關自得根據有關規定之授權,為具體之行政裁量,決定是否廢止有關之合法授益處分
- 促轉二字第 1115200018 號
公告符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所定「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要件等 17 處為應予保存之不義遺址
- 廳少家一字第 1110003882 號
函轉中央及地方政府更新之「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業務」跨單位網絡聯繫窗口一覽表,以供少年事件辦理適用
- 法制字第 11102501940 號
法務部就有關連江縣政府 91 年 7 月 26 日制定公布之「連江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及 110 年 12 月 24 日函請備查之「連江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 6 條、第 15 條、第 34 條修正案等 2 案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