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發法字第 1102000884 號
eTag 之 EPC 外碼如與 ETC 客戶資料庫資料對照、組合、連結後,仍可識別特定當事人者,即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間接識別個人資料,須注意蒐集此類資料是否為對當事人權益唯一或最小侵害之方式,而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 條第 1 款「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之規定
- 院臺綜字第 1100088949 號
數字用語具一般數字意義、統計意義或以阿拉伯數字表示較清楚者,使用阿拉伯數字;屬描述性用語、專有名詞、慣用語或以中文數字表示較妥適者,使用中文數字
- 法制字第 11002509870 號
法務部就有關「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乙案之說明
-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00016190 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以上警戒,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宜儘量採用遠距審理設備進行相關程序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00016049 號
檢送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配合院檢開庭擴大辦理遠距訊問之措施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00016123 號
檢送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因應少年矯正學校特殊事件之參考措施及季報表
- 院台廳刑二字第 1100016043 號
「刑事補償事件審查控管」系統建置相關說明
- 法制字第 110025094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臺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乙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1003504160 號
有關財團法人使用捐助財產配合貸款方式購置業務所需不動產,是否適用財團法人法及相關配套措施應如何因應之說明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00010766 號
法院寄發涉身分登記家事事件裁判確定證明書,如備註提示辦理戶籍登記,請載明 30 日法定期間
- 院台廳行一字第 1100015771 號
行政訴訟和解成立者,原繳款人得聲請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並指定匯存至第三人帳戶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00015650 號
防疫期間,各級法院關於準備程序之進行、審理程序之進行及強制處分事項之處理,得使用遠距訊問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00015725 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以上警戒,各級法院處理少年事件得使用遠距訊問或線上報到
- 法律字第 11003507080 號
警察機關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得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或依一造當事人提出之聲請協助轉介調解,惟他造當事人如已向員警明確表示其不同意調解,依相關規定,不宜違背他造當事人之意願轉介調解
- 院臺綜字第 1100088223 號
依文書處理手冊第 16 點(四)規定,分項標號應另列縮格以全形書寫,其格式可參考該手冊附件 3、分項標號書寫格式舉例,予以編排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00011565 號
檢送「少年偏差行為及輔導轉銜流程圖」
- 法律字第 11003506620 號
法務部就有關戶政事務所使用「輔助人員辨識確認系統」拍攝 14 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臉部影像,進行人貌比對乙案之說明
- 法制字第 1100250858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申請出國出境辦法草案」一案之意見
- 法制字第 1100250866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護照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1003506720 號
行政執行法所稱「代履行」,為間接強制方法之一,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司法實務見解有對於執行機關將人事費用納入估計代履行費用之個案,認為人事費用與執行相關法令之目的間具有必要性及關聯性,且其確係依其執行個案之工時予以估算者,執行機關得命義務人繳納該等人事之代履行費用
- 法律字第 11003506730 號
財團法人解散後,如章程未定其清算人時,則由董事擔任清算人,董事因故均未能擔任清算人,法院得因聲請或依職權選任清算人。清算人不能妥適進行清算程序或有其他不當行為,法院認為必要時,得解除其任務
- 法律字第 11003506530 號
財團法人如於財團法人法施行時已符合第 2 條所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自應即依本法有關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相關規定辦理,如有與本法規定不符者,應依本法第 67 條規定補正之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00015082 號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之疫情,法院辦案期間統一延長 14 天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00015242 號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之疫情,法院辦案期間自 110年 5 月 15 日起統一延長 2 個月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00005174 號
有關家事事件基於其特殊性,不宜經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
- 法制字第 1100250816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臺北市寶藏巖聚落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藝居共生使用辦法」一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1003505950 號
有關民眾申請廢止農田水利設施兼作架設橋涵使用許可,可否退還已繳納規費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003503630 號
有關貴局辦理「臺北縣政府消防局廳舍耐震能力評估結構補強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擬將得標廠商吳○○建築師事務所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相關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003506390 號
有關「教育事務財團法人動用捐助財產,致捐助財產未達本局所定最低捐助財產總額,申請解散或經本局廢止許可是否需補足設立基金」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003505750 號
有關建築基地繼承人於未辦畢繼承登記前,得否由全體繼承人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作為該建照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供部分繼承人或非繼承人據以申請建築疑義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