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
- 「天然氣事業法」相關規定核定(准)事項之審查作業程序
「天然氣事業法」相關規定核定(准)事項之審查作業程序,內容詳如附件。
- 本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1月5日環署水字第096000168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本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6 年 1 月 5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0168 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14.05.07. 管字第1141860962號公告
114年端午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 1)、國道3號(國3)及國道5號(國5 )匝道封閉措施與國5高乘載管制
- 電子郵件1140507
一、歌曲及其錄音(音檔、CD等)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即分別屬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所保護之音樂著作(詞、曲)及錄音著作。所詢在家敲打爵士鼓,如果有利用他人歌曲作為背景音樂,則不論營利與…
- 關於本會88年12月10日 (88)工程企字第8820569號函貴署(改制前為經濟部水利處)說明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關於本會88年12月10日 (88)工程企字第8820569號函貴署(改制前為經濟部水利處)說明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關於本會89年6月12日(89)工程企字第89016272號函貴公司附件項次八之本會答復第1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關於本會89年6月12日(89)工程企字第89016272號函貴公司附件項次八之本會答復第1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關於本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貴府(改制前為臺北縣政府)說明二,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關於本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貴府(改制前為臺北縣政府)說明二,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關於本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八、(五)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關於本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八、(五)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0533 號
有關少年法院就少年刑事案件宣示裁定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1 條之1 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踐行通知等相關法定程序
- 法廉字第 11405001510 號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但書第 6 款「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計算方式,應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與「各該機關團體」之全年度補助或交易總額各別計算,避免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之限制
- 法律字第 114035021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依「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請領退職酬勞金,涉有請求權時效疑義一案之說明
- 檢送各機關113年度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金額比率統計表乙份,請查照。
檢送各機關113年度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金額比率統計表乙份,請查照。
- 電子郵件1140505
一、小說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語文著作,依我國現行著作權法採「創作主義」,一旦創作完成後,就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因此並不需要向本局申請註冊或登記(本法第3條、第10條…
- 電子郵件1140502
有關所詢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 智著字第11460007540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詢問著作權法第56條第1項相關疑義一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 院台廳少家四字第 1140400490 號
辦理裁判書公開作業,應妥適遮隱未成年人、被害人等依法不得揭示身分之資訊隱私
- 勞動部指定「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台北病理中心」為辦理勞工體 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等特定項目之檢驗機構,期間自中 華民國 114 年 6 月 28 日至 117 年 6 月 27 日止
勞動部指定「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台北病理中心」為辦理勞工體 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等特定項目之檢驗機構,期間自中 華民國 114 年 6 月 28 日至 117 年 6 月 27 日止
- 勞動部公告民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勞動法制字第 1080165595 號公告 ,自 114 年 5 月 17 日停止適用
勞動部公告民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勞動法制字第 1080165595 號公告 ,自 114 年 5 月 17 日停止適用
- 法律字第 11403500830 號
對於因行政處分、法院裁定負有義務之人所為之執行,自行政處分、法院裁定確定之日起 5 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得再執行;對於直接依法令負有義務之人所為之執行,自主管機關另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5 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得再執行。已開始執行之行政事件,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起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期間屆滿之日起經過 10 年,不得再繼續執行
- 法律字第 11403503060 號
財團法人若已停止運作多年,若其董事長因死亡缺位,且無法依相關規定由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暫時執行董事長職務時,主管機關得依財團法人法第 47 條第 2 項規定,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董事,並指定臨時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及董事長之職權,以對其送達,俾利辦理解散清算、廢止設立許可等程序及後續法人變更登記事宜
- 法律字第 11403505670 號
法務部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3 條所指「當場舉發」包含「肇事」案件,是否違反處罰法定原則一案之說明
- 土地登記申請案附申請書、契約書等文件因不敷填寫等致需增列附表,跨頁處加蓋騎縫章得由全體申請人共同約定蓋用特定騎縫章樣式
土地登記申請案附申請書、契約書等文件因不敷填寫等致需增列附表,跨頁處加蓋騎縫章得由全體申請人共同約定蓋用特定騎縫章樣式
- 修正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第五條
修正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第五條
- 電子郵件1140428
按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採「創作保護主義」,無須登記或註冊,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本法第10條參照)。而因著作權係屬私權,著作權人對於自己權利之存在,須自負舉證責任,故建議您保留創作過程、發行及其他與權利有關事項之資料,以作為確…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008146 號
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實務運作之說明
-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33條解釋令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33條解釋令
- 交通部 114.04.25. 交路字第1145005324號公告
公告停車場經營業依「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 法」第十一條規定,應傳送或介接充電設施資訊至交通部指定資訊平臺之 資料項目及內容
- 交通部公路局 114.04.25. 路監交字第1145008025號函
有關交通違規案件同時觸犯刑事法律時,其他種類行政罰仍應依規定裁決
- 電子郵件1140425
一、依著作權法第59條之1規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的方式散布該原件或合法重製物(如販售、贈送),故所詢將國內合法購得之正版書籍再轉賣他人,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亦可參考本局電子郵件10…
- 電子郵件1140425b
一、拍攝之照片及繪製之畫作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攝影著作及美術著作。又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著作之表達(如照片、畫作本身),而不及於其表達之思想、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