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郵件1080920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外國人著作如係屬WTO會員國國民之著作,在我國自可受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因此,所詢迪士尼的小美人魚主題歌曲,因未逾我國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30-35條…
- 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191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辦理裁判書公開作業時,應妥適遮掩足資識別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
- 法律字第 108035142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民法第 803 條、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 1、2 條等規定參照,在組織上,警察廣播電臺係屬警察機關(構)一環;在功能上,由警察廣播電臺受理遺失物報告及辦理招領,招領方式較諸一般警察機關更為多元,可更為落實上述民法規定「貫徹保護所有人之利益」立法目的,以便於遺失人尋找,並使招領時間提前,遺失物所有權歸屬可從速確定,故警察廣播電臺應能符合民法所稱「警察機關」範圍
- 法律字第 108035129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2、63 條規定參照,是否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應視政府機關(構)、公法人、公營事業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共同捐助財產與捐贈並列入基金財產,合計是否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百分之 50 為斷;又部分性質特殊民間捐助財團法人,於符合一定情形下,倘主管機關認定有加強監督必要並經指定者,準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相關規定,至於是否有加強監督必要而應予指定,宜由各主管機關本於對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權責審酌決定
- 電子郵件1080919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有關廟宇、古厝建築物本身及其外觀之彩繪圖案,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最低的創意高度)等要件,即分屬著作權法保護的建築著作及美術著作。而拍攝他人著作,係重製行為之一種,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原…
- 電子郵件1080919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有關您所詢是否得以販售自行利用版權布(如HELLO KITTY)製作而成之皮包、手提袋等一事,本局答復如下:一、就著作權法部分:(一)依著作權法第28條之1規定,著作人專有「以移轉所有權的方式散布其著作」的權利(即散布權);另依同法第59條…
- 電子郵件1080919c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來信表示欲對所販售的飾品拍照,並利用書籍內頁(含有文字及圖片)作為背景一節,由於該文字與圖片可能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語文及美術著作,如作為背景拍攝後,置於社群網站供不特定人瀏覽,可能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利用之行為,由於「重製…
- 法律字第 1080351410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罰法第 6 條規定參照,祇要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無論行為人國籍為何,祇要依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係屬處罰對象而應受處罰者,均適用該法。又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構成要件行為或結果全部或一部,縱然是發生在不同地點,祇要其中之一發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即應認其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適用該法規定
- 電子郵件1080918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來信所述貴協會擬舉辦成果發表會,各隊伍分別使用歌曲作為表演背景音樂或表演內容插曲,若觀眾是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且非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播放音樂將會涉及音樂、錄音著作「公開演出」之利用行為,除符合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44條至第…
- 電子郵件1080918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各國對於著作權的保護是採取屬地主義,意思是著作的利用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的侵害,須依利用行為的發生地而定,例如著作利用行為發生地在台灣時,會適用台灣的法律;反之,如果著作的利用行為在其他地區時,則應該適用該行為地的法律,先向您說明。二、經…
- 交通部 108.09.18. 交路字第1080017922號函函釋交通部交路字第1080017922號函
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函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及第82條之l適用事宜一 案
- 108年度署聲議字第 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按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明異議之事由,限於執行機關之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如以前開情事以外之事由聲明異議者,自非執行機關所得審究。次按,執行機關為達迅速執行之目的,對於義務人之責任財產,無庸調查該財產實體上是否為義務人所有。不動產應以地政機關登記名義之外觀,為調查認定之依據;如未於地政機關登記者,執行機關得依房屋納稅義務人、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相關公文書為認定之依據(最高法院 88 年度台抗字第 610 號、96 年度台抗字第 17號裁定意旨參照)。又按,「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執行法院如發見債權人查報之財產確非債務人所有者,應命債權人另行查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其執行處分。」「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 15 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復為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強制執行法第 17 條、第 15 條及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所明定。至所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移送機關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應由行政執行分署(下稱分署)撤銷其執行處分,係指移送機關查報之財產確非義務人所有者而言,若該財產是否為義務人所有,尚待審認方能確定,分署即無逕行審認之權限,尤非聲明異議所能救濟,應由主張有排除強制執行權利之第三人提起異議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 49 年台抗字第 72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本件行政執行分署查封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為本件義務人之擔保人丙○○,是移送機關請求予以查封,行政執行分署形式上審查,認丙○○為系爭建物之事實上處分權人,予以執行,核與前揭規定、判例、裁定意旨及說明,尚無不合。異議人主張系爭建物之事實上處分權並非丙○○實質所有,乃係由異議人與本件義務人共有,行政執行分署執行系爭建物顯侵害異議人 2 分之 1 之事實上處分權云云,核屬實體爭議,異議人如認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自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等規定,依法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審認,尚非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聲明異議所能救濟,異議人以聲明異議資為排除強制執行之方法,即有未合。
- 秘台廳民三字第 1080024577 號司法院司法院
關於公證人辦理公證意定監護契約,其公證費用之收取疑義
- 法律字第 108035137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罰法第 26 條規定參照,第 3 項立法目的係考量國家對人民一行為先後課以應履行負擔及行政法罰鍰,對人民基本權造成不利益整體效果,亦不應過度,以符比例原則,故明定行為人所支付金額或提供勞務,得扣抵罰鍰;又緩起訴處分負擔之履行扣抵罰鍰,應以行為受罰鍰裁處為必要,縱緩起訴處分負擔履行與行為人所應繳納罰鍰已全額扣抵,仍應作成裁處書並為送達,始對受處分人發生效力,以維人民救濟權利
- 法律字第 108035128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 98.08.10 法律決字第 0980032484 號函與銓敘部 108.08.16 部法一字第 1084841812 號書函意旨不符部分,不再援用
- 法律字第 108035121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 95.09.15 法律決字第 0950034098 號函與銓敘部 108.08.16 部法一字第 1084841812 號書函意旨不符部分,不再援用
- 法律字第 108035121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 94.09.19 法律決字第 0940033447 號函與銓敘部 108.08.16 部法一字第 1084841812 號書函意旨不符部分,不再援用
- 法律字第 108035121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 91.10.30 法律決字第 0910042596 號函與銓敘部 108.08.16 部法一字第 1084841812 號書函意旨不符部分,不再援用
- 發法字第 1082001537 號司法院司法院
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包含法院有罪判決執行之紀錄,故「受刑人執行及假釋」相關資料皆屬犯罪前科之特種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 1 項但書各款情形之一始得為之
- 法制字第 108025157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有關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草案第 3 條乙案」之意見
- 秘台人三字第 10800251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機關懲處經救濟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決定撤銷,其懲處權行使期間,依銓敘部 108 年 9 月 10 日部法二字第 1084852867 號令計算
- 法律字第 108035139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執行法第 27、31 條規定參照,公司清算人向法院聲報就任,屬不可代為履行之行為義務,倘行政罰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依公司法第 83 條第 4 項裁罰後,認有督促公司清算人履行聲報就任義務之必要,仍得限定行為人於相當期間履行聲報就任義務,並載明行為人逾期不履行時,將處以怠金之意旨;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義務者,尚得連續處以怠金
- 法律字第 108035127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參照,就已申請興建農舍之共有農業用地,業經主管建築機關依該規定,於地籍套繪圖上著色標示管制,在未經解除套繪管制前,土地共有人可否訴請分割該土地,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 22 號研討在案,惟目前司法實務見解仍未見一致,因事涉具體個案,仍宜本於審判職權認定
- 秘台政一字第 10800251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監察院核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第 3 項規定「核定同意補助時,應即副知監察院」之情形。其餘補助情形,則毋須副知監察院
-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080018013 號司法院司法院
釋示法院辦理執行沒收少年犯罪所得之相關疑義
- 法律字第 1080351392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2、3、6 條規定參照,倘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規定其主要業務或主要受益範圍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並經該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者,縱於其他直轄市或縣(市)行政區域設有分事務所,仍不失為地方性財團法人,又分事務所既為主管機關所核准設置,則其所從事業務,自應受主管機關監督,乃屬當然
- 法律字第 1080351260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函詢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相關疑義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8035119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法第 40 條規定參照,第 1 項後段所定董事期滿連任比例限制,即「不得逾改選董事總人數『五分之四』」,尚無小數點四捨五入問題;又董事有一人於任期屆滿前死亡,依第 4 項規定,如另選其他人選繼任,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該繼任人選任期既係依原任董事任期,且如採屆期制,則該繼任董事仍應計入第 1 項後段所定「期滿連任之董事」
- 電子郵件1080912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所詢欲利用歌曲望春風之「曲」部分,因該曲已逾越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而成為公共財(本局105年5月27日電子郵件1050527函釋所示),因此您得以自行演奏及置於自行拍攝之影片中,不會涉及侵害著作權之問題,惟仍須注意不得侵害其著作人格權(著作…
- 智著字第1080005610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56100號
主旨:有關您來函申請著作權登記一事,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您108年9月6日函(本局收文日:108年9月10日)。二、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因此,您來函所檢附之作品,若具備…
裁決書
裁決書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汽車之違規事件係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慢車、行人及道路交通障礙之違規事件以及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事件則由警察機關處罰(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37條第5項【嗣前揭規定於108 年4 月17日修正公布,並移列為同條例第37條第6項】)。又當事人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得向舉發機關或裁決機關申訴,不服申訴結果可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若對裁決仍不服者,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第2項)。
管教權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免稅額
「免稅額」是計算稅捐負擔之減項。以綜合所得稅為例,依所得稅法第13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是就綜合所得淨額課徵之,而綜合所得淨額的計算,是以個人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 所得稅法於第17條規定免稅額扣除,是為了反應一個社會中維持個人物理生存的最低額度,扣除後才能正確衡量納稅義務人真正的稅捐負擔能力。依現行規定,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
聽證
指行政主體在作成決定前,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有關人員陳述意見、說明作證機會的概念。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明文規定聽證程序的內容(第54條至第66條),且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訂定補充的程序要求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時機,包含行政處分的聽證程序(第102條、107條、第108條)、法規命令的聽證程序(第155條、第156條)及行政計畫的經聽證程序(第164條第1項)。
商標合理使用
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型態。前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情形;後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使用目的,而有使用他人之商標用以指示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之必要,且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108年商標法修正草案第36條規定參照)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根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者。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第1098條第1項)、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100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法第8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