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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44 筆
行政訴訟法第 32 條預覽 ↗
應通知他造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 343 條預覽 ↗
命他造提出文書之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 120 條預覽 ↗
他造對附屬文件原本之閱覽
行政訴訟法第 135 條預覽 ↗
認他造證據之主張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民事訴訟法第 409 條之 1預覽 ↗
聲請命他造為一定之行為或不行為及提供擔保
民事訴訟法第 342 條預覽 ↗
聲明書證,係使用他造所執之文書者,應聲請法院命他造提出。 前項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應命其提出之文書。 二、依該文書應證之事實。 三、文書之內容。 四、文書為他造所執之事…
刑事訴訟法第 493 條預覽 ↗
訴狀及各當事人準備訴訟之書狀,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由法院送達於他造。
最高行政法院審查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 34 條預覽 ↗
三十四、上訴狀或理由書未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者,應通知上訴人補提繕本送達他造。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87 條預覽 ↗
八十七、(初步審查(六)) 上訴狀或理由書未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者,應通知上訴人補提繕本送達他造。
加強調解試辦要點第 9 條預覽 ↗
… 他調調解事件,行政團隊應即將起訴狀繕本送達於他造。並得併將「案件詢問表」 (附件一) 寄送予他造填寫。
民事訴訟法第 431 條預覽 ↗
當事人於其聲明或主張之事實或證據,以認為他造非有準備不能陳述者為限,應於期日前提出準備書狀或答辯狀,並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其以言詞為陳述者,由法院書記官作成筆錄,送達於他造。
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28 條預覽 ↗
二十八、(認他造證據之主張或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當事人以不正當手段妨礙他造之舉證,而故意將證據滅失、隱匿或致礙難使用者,行政法院得審酌當事人妨礙他造舉證之態樣、所妨礙證據之重要性等…
職務法庭辦理職務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21 條預覽 ↗
二十一、認他造證據之主張或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當事人以不正當手段妨礙他造之舉證,而故意將證據滅失、隱匿或致礙難使用者,職務法庭得審酌當事人妨礙他造舉證之態樣、所妨礙證據之重要性等情形…
商業事件審理法第 44 條預覽 ↗
當事人依前條規定提出查詢,應以書狀為之。 他造應於收受前項書狀後二十日內,以書狀就查詢為必要說明,或釋明有前條第二項之拒絕事由。 當事人認他造之拒絕為無理由者,應於收受第二項之拒絕…
民事訴訟法第 92 條預覽 ↗
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應於裁判前命他造於一定期間內,提出費用計算書、交付聲請人之計算書繕本或影本及釋明費用額之證書。 他造遲誤前項期間者,法院得僅就聲請人一造之費用裁判之。但他…
民事訴訟法第 265 條預覽 ↗
…必要,應以書狀記載其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對於他造之聲明並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提出於法院,並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 他造就曾否受領前項書狀繕本或影本有爭議時,由提出書狀之當…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第 60 條預覽 ↗
原因案件他造當事人得向憲法法庭提出陳述意見書。 憲法法庭審理本節案件,得通知原因案件他造當事人以書面陳述意見。
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第 8 條預覽 ↗
…服務平台收受書狀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就他造之主張或為準備言詞辯論提出之書狀及附具之證據、文件,得以司法院服務平台通知他造。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送方書狀後,應以電子郵件副知他…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 38 條預覽 ↗
…被上訴人)於期日以言詞撤回其訴者,應記明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他造,俾以確認是否視為同意撤回。
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審查及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 193 條預覽 ↗
…被上訴人)於期日以言詞撤回起訴者,應記明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他造,俾以確認是否視為同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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