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180 筆
行政訴訟法第 212 條預覽 ↗
判決之確定
行政訴訟法第 213 條預覽 ↗
判決之確定力
行政訴訟法第 214 條預覽 ↗
確定判決之效力
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第 28 條預覽 ↗
判決之確定及回復原狀之聲請與裁定
民法第 275 條預覽 ↗
確定判決之限制絕對效力
民法第 287 條預覽 ↗
確定判決之限制絕對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 402 條預覽 ↗
外國法院確定判決之效力
刑事訴訟法第 455 條之 29預覽 ↗
經法院判決沒收財產確定之第三人,非因過失,未參與沒收程序者,得於知悉沒收確定判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諭知該判決之法院聲請撤銷。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 455 條之 33預覽 ↗
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裁定確定後,法院應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 455 條之 32預覽 ↗
法院認為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聲請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法院認為聲請撤銷沒…
刑事訴訟法第 455 條之 31預覽 ↗
法院對於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聲請,應通知聲請人、檢察官及自訴代理人,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
最高法院辦理民刑事訴訟案件注意事項第 4 條預覽 ↗
四、民、刑事案件原判決未記載事實,或所載事實不明,影響事實之確定,無可據為裁判者,不在本院自行判決之列。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6 條預覽 ↗
一二六 (第三審判決之基礎) 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如僅該判決理由微有不當,而依其他理由認為結果相同者,應增減理由,予以維持。 除民事…
民法第 988 條之 1預覽 ↗
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賠償及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 498 條之 1預覽 ↗
不得提起再審之事由
行政訴訟法第 274 條之 1預覽 ↗
判決駁回後不得提起再審之訴
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第 22 條預覽 ↗
對於原法院之確定判決,請求再審,準用第十八條之規定。
憲法訴訟法第 53 條預覽 ↗
判決宣告法規範立即失效或溯及失效者,於判決前已繫屬於各法院而尚未終結之案件,各法院應依判決意旨為裁判。 判決前適用立即失效之法規範作成之確定裁判,其效力除法律另…
民事訴訟法第 564 條預覽 ↗
除權判決及撤銷除權判決之公告
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 17 條預覽 ↗
判決確定後,判決原本及正本均滅失,而無其他方法證明判決之內容者,當事人得更行起訴。
預覽
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