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410 條(調解處所)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調解程序於法院行之,於必要時,亦得於其他適當處所行之。調解委員於其他適當處所行調解者,應經法官之許可。
- 前項調解,得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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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ting0729
4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原則上調解程序公開,但亦得不公開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