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58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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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584條已於民國102年刪除,原規範養子女訴訟能力,現行親子關係事件改依家事事件法辦理。
Q · 民事訴訟法584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改依家事事件法
民事訴訟法第584條已於民國102年(2013年)刪除。原條文規範養子女在親子關係事件中的訴訟能力,因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已就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作整體規範,故配合刪除。現行親子關係事件請直接適用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不再引用本條。
深度解讀
本條已於民國102年4月16日刪除。原條文歷經民國20年制定、23年與57年修正,最後規範親子關係事件中養子女的訴訟能力。因家事事件法第三編第三章就親子關係事件程序已有整體規範,故配合刪除。現行親子關係事件請直接適用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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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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