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 7 條(聲請和解之程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務人聲請和解時,應提出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並附具所擬與債權人和解之方案,及提供履行其所擬清償辦法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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