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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破產法 第 58 條(破產聲請人及聲請之期間)

  1. 1.破產,除另有規定外,得因債權人債務人之聲請宣告之。
  2. 2.前項聲請,縱在和解程序中,亦得為之,但法院認為有和解之可能者,得駁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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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破產法第58條規定破產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宣告之,且縱在和解程序中亦得聲請,但法院認有和解可能者得駁回。

Q · 破產一定要債務人自己聲請嗎?

依破產法第58條,破產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宣告,債權人是適格聲請人,實務上重大破產案常由債權人發動。第二項並規定即使在和解程序進行中也能聲請破產,但法院認為和解仍有可能時得駁回。

白話解讀

破產不會自己發生。法律不允許法院看到誰快倒就主動宣告破產,它必須有人「按下按鈕」。這條告訴你按鈕在誰手上: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聲請。聽起來公平,但這背後藏著一個被很多人忽略的策略意義:當你發現對方財務出狀況,與其乖乖等他自己倒,不如主動聲請破產,凍結對方所有資產,避免他在你之外又跟其他人借錢或脫產。第二項更狠:就算對方還在跟你談和解,你也可以隨時轉換軌道,提出破產聲請。法院如果覺得和解還有救才會駁回,但這個威脅本身就是強大的談判籌碼。和解桌上手上握著破產聲請權的人,跟手上只有催繳信的人,談判力量天差地別。

法律定性

破產法第58條為破產程序的發動規範,明定破產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而宣告,並允許在和解程序中提出破產聲請,但賦予法院於和解仍有可能時駁回之權限,形成「人民可發動、法院可煞車」的雙開關設計。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破產可以由債權人聲請嗎?

可以。債權人是破產法第58條的適格聲請人,實務上重大破產案多由債權人發動。

Q2員工可以聲請公司破產嗎?

可以。被積欠薪資的員工屬債權人,可依第58條聲請雇主破產,建議先取得執行名義再聲請。

Q3和解進行中還能聲請破產嗎?

能。第58條第2項明文允許,但法院認為和解仍有可能時得駁回。

Q4聲請對方破產有什麼策略好處?

可凍結對方資產、防止脫產或繼續舉債,在催收與和解談判中形成強大籌碼。

Q5破產聲請要向哪個法院提出?

向債務人住所地或主事務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請。

Q6破產聲請有時效限制嗎?

聲請本身無特定時效,但債權人應證明其債權尚未罹於時效。

Q7聲請破產要準備什麼證據?

債務人不能清償的客觀證據,如跳票紀錄、其他訴訟記錄、薪資債權證明等。

Q8破產跟消債條例更生差在哪?

破產法處理一般債務人(含公司),自然人消費債務另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與清算程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by_creditorby_debtor
聲請人債權人主動聲請(適格)債務人自行聲請
策略目的凍結資產、防脫產、談判籌碼保有較多談判空間、避免被動受制
和解程序中可轉軌聲請破產,法院得駁回可由和解轉破產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破産法 第18条(破産手続開始の申立て:債権者又は債務者)
🇰🇷 韓國채무자 회생 및 파산에 관한 법률 제294조(파산신청권자:채권자 또는 채무자)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7条(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提出破产申请)
🇩🇪 德國Insolvenzordnung (InsO) § 13(Eröffnungsantrag:Gläubiger und Schuldner antragsberechtigt)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640-5(saisine du tribunal aux fins de liquidation judiciaire par le créancier ou le ministère public)
🇺🇸 美國11 U.S.C. § 303(involuntary case by creditors)+ § 301(voluntary case by deb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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