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 5 條(民事訴訟法之準用)
關於和解或破產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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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破產法第5條規定,和解與破產程序凡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含送達、期間、抗告、證據等程序規則。
Q · 破產程序的程序細節,破產法沒寫的要看哪部法?
依破產法第 5 條,關於和解或破產之程序,除破產法本身有特別規定外,一律準用民事訴訟法。意思是送達、期間計算、抗告、舉證、言詞辯論等技術性程序規則,幾乎全部接用民事訴訟法那一套;但破產法有特別規定的部分(如涉及全體債權人利益的處分限制)優先適用,這也是「準用」與「直接適用」的關鍵差異。
白話解讀
破產法只有 159 條,但和解和破產的程序問題遠遠不只這些。怎麼送達文書?怎麼計算期間?怎麼提抗告?怎麼舉證?怎麼進行言詞辯論?破產法沒有規定的,本條一句話解決:準用民事訴訟法。這條看起來很技術性,但它有個重要的實務含義:你打民事訴訟熟悉的那一套規則(送達、期間、抗告、證據),在破產程序裡幾乎全都適用。你不用為了破產程序重新學一套東西,但你也不能假設破產程序什麼都「比照辦理」民事訴訟,因為本法有規定的部分優先適用。本條本質是一個「橋樑條款」:把整部民事訴訟法接到破產法上,讓兩者形成完整的程序體系。
法律定性
破產法第 5 條為破產法的程序性橋接(準用)條款,規定和解與破產程序凡破產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其作用是將整部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則(送達、期間、抗告、證據、言詞辯論)接入破產程序,使破產法在條文有限下仍享有完整程序體系,但破產法有特別規定者優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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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破產法第5條在規定什麼?▾
破產法沒寫的程序問題,準用民事訴訟法,是破產法與民訴法的接駁口。
Q2準用是什麼意思?▾
比照適用但允許有差異;破產法有特別規定者優先,沒寫的才用民事訴訟法。
Q3破產程序的送達規則去哪查?▾
破產法未規定送達細節,準用民事訴訟法的送達規定,含寄存送達、公示送達。
Q4不服破產宣告裁定怎麼抗告?▾
破產法未詳定抗告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抗告規則,10 日內向原法院提抗告狀。
Q5準用跟適用、類推適用差在哪?▾
適用是直接套用、準用是比照適用允許差異、類推適用是法無明文時比附援引。
Q6破產程序也能聲請訴訟救助嗎?▾
可。準用民事訴訟法訴訟救助制度,經濟困難者得聲請暫免裁判費。
Q7破產債權申報的舉證標準怎麼定?▾
破產法未詳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則,依其舉證責任分配建立債權證明力。
Q8準用民訴法有沒有例外?▾
有。民訴的處分權主義在破產程序受限,因涉全體債權人利益,當事人不能任意撤回或和解。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意義 | 破產法第5條情形 |
|---|---|---|
| 適用 | 直接套用該法規定 | 破產法本身有規定者,直接適用破產法 |
| 準用 | 比照適用,但允許因性質差異而調整 | 破產法未規定者,比照適用民事訴訟法 |
| 類推適用 | 法無明文時比附援引相似規定 | 本條為明文準用,非類推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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