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憲法法庭
列出 25 件
關鍵字命中25
113年審裁字第188號
113.02.19審查裁定
司)不得指派「米其林指南」評審員(下稱評審員)至所經營之鍋氣粵菜餐廳(WOKHEI CANTONESE CUISINE,下稱鍋氣餐廳)用餐締結消費餐飲契約、不得以「米其林指南」對
107年度憲二字第200號
107.10.05
連帶賠償同案被上訴人王錦滿74萬3850元本息。等三人就系爭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分別以106年度上字第192號民事補正裁定及駁回裁
會台字第10521號
100.12.09
請人即拍定物之原所有人乃為積欠營業稅款之人,應向補徵稅款,確定終局判決據以援引而為聲請人敗訴之判決,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云云。查法院判決適用法令所表示之
會台字第9153號
98.12.11
一四五四號處分書乃現任司法院秘書長作成,茲併聲請迴避本件聲請之審查云云。 惟查本件聲請人前曾聲請解釋,業經本院大法官決議不予受理(第一三一四次、第一三二六次會議)並函知在案,茲復
會台字第8841號
97.07.30
法院檢察署處分書乃現任司法院秘書長作成,茲併聲請迴避本件聲請之審查云云。 關於聲請解釋憲法部分:查保險金給付所涉部分,法院乃係以發生於八十九年間之意外事故與傷害間有無相當因果關係
會台字第7494號
93.10.22
請人所有之土地上建造排水溝。聲請人所陳,係在爭執所簽署之土地使用同意書之性質及效力,核屬法院認事用法當否之問題。又所稱行政院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院臺教移字第0九二00五一四八六號
會台字第5632號
86.01.31
七條並無排除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五條之適用,認有優先承購權云云,惟土地所有人已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補償聲請人而終止租賃關係,即無優先承購權可言(參照本院釋字第二○八號解釋理由書
會台字第5426號
85.06.21
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稱:為交通部郵政總局升資考試及格之業務員,於民國七十年參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乙等會計審計人員及格,依「轉業郵政現職人員參加
會台字第5462號
85.06.21
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稱:所有土地於民國五十八年間經台灣省彰化縣政府依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通知限於三年內建築使用,詎於七十七年十二月,竟依五十
會台字第5458號
85.06.07
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等主張最高法院就等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所為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八四號民事確定終局判決,適用舊土地法第三十條(即現行土地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會台字第5250號
84.10.13
意旨略以行政法院八十四年度判字第一一三一號判決對於七十九年度捐贈中國聯合黨新台幣二十萬元有正式收據可證,竟不予採信,否准自該年度所得額中扣除,有違憲法第十五條所保障之財產權及第
會台字第5148號
84.05.12
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以參加台北區八十二學年度公立及私立高級中學聯合招生,因台北區公立高級中學聯合招生委員會限制登記之規定,致不能登記公立高中。行政法院
會台字第5025號
84.01.06
十二年度上訴字第六九二六號判決違背憲法,無非主張父廖俊雄係以代理人身分代提起上訴,而非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提起上訴;該判決竟適用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五條規定駁回上訴,侵害訴訟權等
會台字第4853號
83.07.29
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所指桃園地政事務所對申請依時效取得地上權一案,拒絕適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二九一號及第三五○號解釋,發給地上權狀等情,聲請再予解釋,並非對於確定終局
會台字第4003號
80.12.27
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略稱:等係於民國三十七年以前進入台灣糖業公司工作為國家服務,至民國七十年前後,該公司依據經濟部於民國六十四年始訂之「經濟部退休撫卹資遣辦
會台字第3343號
78.09.15
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係以涉及竊盜案,經刑事確定判決諭知有期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但有期徒刑部分已因羈押日數抵足,不須再執行。檢察官指揮執行書竟命接受
會台字第2974、3076號
77.12.23
二一六○號、七十六年台上字第一一八○號各裁判,對提出之二份覺書及多種有利證據,俱未予斟酌採信,亦不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八六條、第二八八條、第二八九條與最高法院十八年上字第二○九號等
會台字第3128號
77.12.23
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僅指摘原判決送達之文書,得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囑託警察派出所轉交為不當,請予解釋。但未指明原確定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何牴觸憲
會台字第3170號
77.10.21
件聲請人為日據時期重劃保留地所有權登記事件,主張占有之土地係無主自然地,已滿二十年,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因取得時效完成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談政府竟登記為台北市所有。經提起訴願、再
會台字第3144號
77.10.21
法機關依戒嚴法第八條規定審判科刑確定。聲請人認為非現役軍人,而當時台灣地區僅係戒嚴時期之警戒地域,並非接戰地域。依「台灣地區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第三
會台字第2519號
76.05.15
理該案之推事明知無證據而判處聲請人罪刑,檢察官就控告承辦推事偽造公文書案件,明知推事判決不妥適仍對其處分不起訴是否牴觸法令,又聲請人違反票據法案件檢察官於其繳清罰金後再予執行是否
會台字第2610號
76.04.03
員傣給法第二、五條規定之俸給,自皆應列入計算。乃退休時,承保機關之中央信託局竟使按實領本俸計給養老給付,致使不足養老之需。經聲請人申請補發及訴願、再訴願均遭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
會台字第2536號
75.09.26
施行之行政訴訟法牴觸,如予併存,則害國害民,不知於胡底。敬請准予解釋等情。核其所稱各節,並未具體指明原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或判例本身有何牴觸憲法之疑義,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
會台字第2544號
75.08.29
部在該考試應考資格表內嚴加限制報告人員之資格,使不得應考,經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七十五度判字第二四三號判決,採用該表之見解,予以敗訴之判決確定,認有違反憲法第十八條之規定,請予
會台字第2253號
74.11.29
三年台覆字第三號決議書予以維持,茲聲請人以(一)對法務部聲請停止執行除名處分,該部以七三檢五字第一一七三○號通知不予准許,對之提起訴願程序,行政法院七四裁字第四七一號裁定駁回原告
固定顯示前 25 件,找特定案件請輸入字號或關鍵字
預覽
憲法法庭文書即點即預覽,選一件看主文
法規
12,835 部
判決
2,249 萬+ 篇
憲法法庭
22,040 件
函釋
76,182 則
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