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法律字第 11403514690 號
財團法人之財產應以法人名義保管及運用,並受主管機關之監督,且不得為寄託或借貸與董事、監察人、其他個人或非金融機構之行為。如財團法人對其財產之運用方法,非屬財團法人法第 19 條第 3 項第 1~5 款所定運用項目之一,尚須主管機關已將該投資項目及購買額度列入授權所定本於安全可靠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中,始得為之
- 法律字第 1140351466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優先購買權人出具經法院公證且附帶違約賠償條款之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書,是否即可認定其優先購買權業已排除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14380 號
信託法第 73 條賦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公益信託發生信託行為當時不能預見之情事時,得參酌信託本旨變更信託條款之權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公益信託之信託條款與現行信託法制不符而有變更之必要,即得依信託法第 77 條第 1 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置
- 院台廳少家二字第 1140023965 號
有關法院進行監護(輔助)宣告聲請事件分階段通報一案
- 法律字第 114035146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審查申請案件,得否依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規定附加期限一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140351444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函詢收養關係疑義一案之意見
- 法廉字第 11405004480 號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但書第 3 款前段適用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1389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財團法人動用捐助財產購置不動產涉及財團法人法第 45 條第 2 項程序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決字第 11403513710 號
主管機關已依職權針對陳情人檢舉內容進行調查,未發現當事人有違法情事,則可本於權責依行政程序法第 171 條第 1 項及相關規定辦理。陳情人涉及違法蒐集個人資料部分,核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主管機關之調查、裁罰權責
- 院台資一字第 11412021491 號
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行政訴訟事件)」服務項目
- 院台資一字第 11412021492 號
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提供服務
- 院台人一字第 1140031606 號
檢送修正之「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供相關人員於 114 年 7 月 1 日起辦理健康檢查時利用
-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40101450 號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書記官於上傳筆錄電子檔後,如有依職權更正紙本筆錄之相關辦理事項
- 法律字第 11403513520 號
法務部就有關貴部函詢民眾登記傳統姓名並取得原住民身分後,嗣依原住民身分法第 5 條規定喪失原住民身分之姓名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09160 號
不具原住民身分之繼承人,僅於繼承人就全體遺產為分割時,該不具原住民身分之繼承人無法分配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惟其仍得受有其他遺產之分配;若繼承人間就分割之方法,協議不成者,則得請求法院裁判分割之
- 法廉字第 11405004170 號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範有信託義務之人指示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後,嗣因故無法於 3 個月內完成管理或處分者,是否應回復信託疑義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1291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圖書館、清潔隊、公有零售市場等是否屬行政程序法第 2 條所稱行政機關一案之說明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1308 號
檢送修正「少年保護事件被害人程序權益告知書」、「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程序權益告知書」及其英文版
- 法律字第 11403512980 號
關於就浮覆地所有權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爭議,在憲法法庭作成 112 年憲判字第 20 號判決後,司法實務見解多已參採其判決意旨,對於請求國家塗銷浮覆地國有登記之案件,認定公產管理機關不得主張時效抗辯而受敗訴判決
- 法律字第 11403512900 號
違法行政處分是否撤銷,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委諸行政機關裁量之,行政機關行使裁量,仍應遵守有關裁量之一切限制,如有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但書之情形或已逾同法第 121 條第 1 項之撤銷權除斥期間者,則不得撤銷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14170 號
為簡化矯正機關對於收容人提出送入財物人員辦理流程,並減少蒐集書面個人資料之疑慮,調整流程為收容人以書面提出送入財物人員,經機關審核後,予以登記。並修正「收容人提出送入財物人員登記表」、「矯正機關對於外界送入財物對象管理作業流程圖」
- 院臺法字第 1141030113 號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修正及增列第二級毒品之品項及增列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品項,自 114 年 10 月 31 日生效
- 法律字第 11403512430 號
倘行為人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規,且皆係處以罰鍰者,本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須比較各法規罰鍰之輕重,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優先取得管轄權。惟如該數個法規間存有特別法與普通法關係時,應依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適用之原則,優先適用該特別規定
- 法律字第 11403511990 號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申請減資變更登記之申請末日之疑義,需先釐清關於公司登記事項之變更申請,究採到達主義或發信主義後,再參酌行政程序法規定及說明審認之
- 法律字第 1140351257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其相關規定是否為性騷擾防治法之特別法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11500 號
公益信託之受託人,既基於信賴關係管理公益信託之財產,自須依信託行為所定意旨,積極實現公益目的,並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親自處理公益信託事務。倘公益信託之契約條款,約定受託人就特定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或事務處理,並無裁量決定權限,而僅須依諮詢委員會之指示辦理,即已逾越諮詢委員會之功能與權限,而與公益信託制度之本旨有違
- 法律字第 11403512580 號
人民申請閱覽或複印者,應視其是否為行政程序進行中之案卷而適用不同之規定,由行政機關視具體個案情況,分別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檔案法第 18 條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等相關規定決定是否提供。又申請閱覽或複印之相關資料其中若包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所規定之「個人資料」者,則尚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 法律字第 11403512270 號
財團法人係以從事公益為目的,非不得為營利行為,惟仍應將所得用於公益事業,辦理符合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所定之業務。又財團法人為營利行為,如有依法應辦理營業或稅籍登記者,自仍應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12880 號
有關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相關修正事項之適用說明。各機關應依相關規定,於收容人入機關講習時告知,並於場舍公布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使收容人知悉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1357 號
為保護陳述意見者及陪同人員,法官及書記官於辦理家事、少年事件時之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