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院台廳司三字第 11405006101 號
核定 1 月 11 日為「司法節」、10 月 2 日為「公證人節」。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014762 號
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適用疑義
- 法律字第 11403507390 號
有關公務員得否擔任合夥人或隱名合夥人,因涉及個案事實認定及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宜由主管機關依相關說明及具體個案情形,本於職權審認之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0522 號
修正「少年保護事件被害人程序權益告知書」、「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程序權益告知書」,並於第一次寄發被害人通知書或傳票時,併予檢附供參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6211 號
科技設備係輔助監獄及看守所人員執行戒護職務之設備,其儲存之資料,因具高度機敏性,如有調用必要時,應填載具體事由,經核准後始得調用;前揭調用事由,倘與維護機關安全及輔助戒護無關時,則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並禁止廣泛性之調用
- 法律字第 11403506490 號
法務部就有關 114.01.01 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修正施行後之獎勵金發給標準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06330 號
財團法人應以其名義及其捐助財產孳息及設立登記後之各項所得,辦理業務或購置業務所需之動產及不動產;至於應以何種支付工具為之,財團法人法並未規定。所詢財團法人因業務所需之支付及相關帳務處理疑義,涉及「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個別財團法人所建立之會計制度相關規定事項,屬個別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事項,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卓處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5970 號
為保障學生權益及建構校園安全環境,自 114 年 6 月 1 日起,各矯正學校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及處理,請依說明所示辦理。請各校運用各種集會、訓練課程或其他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少年矯正學校霸凌防制及處理具體措施及其相關規定,俾提升教職員工之專業職能
- 院台廳刑二字第 1140015112 號
我國與聖露西亞政府簽署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並自 114 年 5 月 9 日生效
- 法檢字第 11404518890 號
法務部公告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法規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6220 號
各矯正機關審查申請返家探視檢附之死亡證明書,自即日起請依說明所示辦理。又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 6 條第 1 款所稱死者之死亡證明書,包含醫療機構掣給之死亡證明書及檢察機關出具之相驗屍體證明書
- 院台廳少家四字第 1140400603 號
於審理民事保護令事件涉及性影像保護令款項時,應注意性影像證據的隱私保護及卷證管理
- 法律字第 11403506960 號
有限公司股東出資額經本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完成變賣程序者,即得依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該管登記機關登記其事由。又登記機關接獲通知後,即得逕為辦理出資額變更登記,並將變更情形通知公司及股東,同時副知該管執行分署
- 法律字第 11403506870 號
有關財團法人經董事會通過受贈未上市(櫃)公司股權,涉及財團法人法適用疑義之說明。對於公司之經營,是否辦理符合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所定之業務、有無改變該財團法人之公益性質等,涉及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權限,請主管機關參酌說明及個案情形本於權責予以審認
- 法律字第 11403506020 號
機關所為之行政罰倘屬其他種類行政罰,其對於該種類行政罰之裁罰權限並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受影響,仍得併予裁處。又裁處權限時效之計算,亦與法院刑事處罰之判決確定日無涉。有關吊銷駕照處分之裁決作業、流程及裁處權時效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因涉及具體個案事實之認定,仍宜請裁處機關表示意見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02030 號
依據 114.05.14 修正之「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為即時掌握囚情動態,各機關辦理重大事件(事故)通報相關事宜,自 114.06.02 起請依說明辦理
- 法律字第 11403506540 號
法務部公告辦理行政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業務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法規
- 法律字第 11403505530 號
有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會董監事改選、遴聘、徵選作業疑義之說明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40200190 號
有關鑑定人、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經法院傳喚到庭言詞報告或說明時,宜採「解說先行」方式進行交互詰問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40200191 號
有關刑事案件鑑定之書面報告及到庭說明,其費用支給之疑義
- 法律字第 11403505730 號
公費就養榮民如有心智功能障礙情形而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則退住處分及怠金處分之送達,應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義務人對於怠金處分,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則除義務人已提起行政救濟而告確定外,在行為義務之執行程序終結前,其怠金處分均屬未確定狀態
- 院台廳民二字第 1140100668 號
法院民事執行處製作裁判書及司法文書,應妥適遮隱性侵害犯罪被害人與兒童及少年之身分資訊隱私,以符法令及兒童權利公約等意旨
- 院臺法字第 1145008999 號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以加強管制,自民國 114 年 5 月 16 日生效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140200754 號
修正「刑事訴訟鑑定新制問答集」(新增 Q10-1、A10-1 、修正 Q12、A12) ,供辦理刑事案件參考
- 法律字第 11403505800 號
有關土地法第 34-1 條所規範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是否屬於民法第 828 條第 3 項規定「其他之權利行使」而受「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始得行使之限制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03820 號
個別民意代表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得為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主體。而政府資訊如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表示意見,惟政府機關並不當然受該意見所拘束,仍應由政府資訊保有機關本於職權判斷
- 法律字第 11403506120 號
法務部 111.01.12 法律字第 11003512280 號公告、法律字第 11203506250 號公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法規及項目,自 114.05.17 停止適用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0533 號
有關少年法院就少年刑事案件宣示裁定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1 條之1 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踐行通知等相關法定程序
- 法廉字第 11405001510 號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但書第 6 款「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計算方式,應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與「各該機關團體」之全年度補助或交易總額各別計算,避免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之限制
- 法律字第 114035021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依「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請領退職酬勞金,涉有請求權時效疑義一案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