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級法院所屬人員違失造成刑事補償懲處要點 第1條
- 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 第3條
- 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4條
- 法院處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查訪及通報作業要點 第4條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6條
-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6條
- 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法院與軍法機關移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8條
-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8-3條
- 司法機關辦理現役軍人或軍校學生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繫注意事項 第11條
- 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 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2條
-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2條
- 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第14條
- 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 第14條
- 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第16條
-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19條
-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24條
-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6條
-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41條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4-1條
- 陸海空軍刑法 第77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規定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