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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2,853 筆:名稱 12,838・條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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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命中15
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 26 條預覽 ↗
二十六、民、刑事案件全部裁判終結後,應以原卷宗號數報結,不另編號。 審查案件於結案時,按年度、訴訟種類依序分別編列卷宗號數如下: (一)民、刑事上訴事件:○年度…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58 條預覽 ↗
一五八 (引用證據與卷載資料應相符) 判決書所引用之證據,應與卷載資料相符。例如被告對於犯罪構成要件之事實,並未自白,判決理由內即不得謂被告對於犯罪事實業經…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60 條預覽 ↗
一六○ (判決書正確繕寫法院組織) 合議審判法官為甲、乙、丙三人,在判決正本上,不得繕寫為甲、乙、丙、丁四人或甲、丙、丁三人或將甲、乙、丙三人中一人姓名繕寫…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64 條預覽 ↗
一六四 (上訴期間之計算) 上訴期間之起算,以送達判決之日為準,期間之始日不得算入,期間之末日,如值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亦不得算入。提起上訴之當事人,如不在…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65 條預覽 ↗
一六五 (上訴期間之計算) 上訴無論為被告或自訴人或檢察官提起者,除上訴書狀經監所長官轉提者外,均應以書狀提出於法院之日為準,不得以作成日期為準。苟其提出書…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83 條預覽 ↗
八十三 (舉證責任之例外 (二) ) 刑訴法第一五八條所謂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係指某事實在社會上為一般所已知而法官現時亦知之者而言。又所謂事實為法院職務上所…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70 條預覽 ↗
一七○ (準用第一審程序之原則及例外) 第二審之審判程序,以準用第一審審判程序為原則,但須注意者,即在第一審程序,被告在審判期日不出庭者,除許用代理人案件外…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62 條預覽 ↗
一六二 (上訴書狀之效力) 提起上訴案件,應注意其曾否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書狀,如僅以言詞聲明不服,雖記載筆錄,亦不生上訴效力。第二審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最高法院民事上訴抗告等事件初步審查參考資料第 7 條預覽 ↗
柒、民事訴訟法有關訴訟裁判費資料: 一、本訴反訴分別計算: (一)原告提起確認某地為其所有之訴,被告亦提起確認該地為其所有之反訴者,所有權之主體既異,訴訟標的即…
最高法院民事事件程序初步審查應辦事項第 5 條預覽 ↗
五、卷證齊全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上訴為不合法: (一)上訴已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者。 (二)上訴未具體表明上訴理由者。 (三)上訴狀聲明引用原審理由,而…
最高法院民事上訴抗告等事件初步審查參考資料第 1 條預覽 ↗
壹、得上訴之判決: 一、對於第二審之終局判決,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於管轄第三審之之法院。(民事訴訟法第四六四條) 二、撤銷除權判決之訴,應於三十日不變期間內提起…
最高法院民事上訴抗告等事件初步審查參考資料第 6 條預覽 ↗
陸、一般注意事項: 一、因補正得將書狀發還: 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命其補正。因命補正欠缺,得將書狀發還,或命當事人到場補正。(民事訴訟法第一…
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第 19 條預覽 ↗
申請結婚互助之補助,應由互助人於結婚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格式如附件 (五) ) ,檢同已辦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送請服務機關、學校審定之。 前項審定案…
最高法院就上訴第三審有關認定違背法令之界限與得自為裁判之範圍應行注意事項第 1 條預覽 ↗
甲 民事部分 一 第三審上訴有關認定違背法令之界限 (一)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八條之法規,係指本國制頒之法令而言,並不問其為實體法、程序法、公法或私法。又…
最高法院民事上訴抗告等事件初步審查參考資料第 3 條預覽 ↗
參、得抗告之裁定: 一、得為抗告: (一)駁回聲請法官迴避之裁定,得為抗告。(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二)必要共同訴訟追加原告及撤銷之裁定,得為抗告。(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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