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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480 條(發回或發交所應為之處置)

為發回或發交之判決者,第三審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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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訴480條規定第三審發回後,最高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下級法院,此卷宗傳送期常影響重審開庭時程。

Q · 最高法院發回後多久會送到下級法院?

依民事訴訟法第480條,第三審法院作成發回或發交判決後,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下級法院。法律只設速度要求,未訂具體天數,實務上因案件繁簡與法院案量而異,可能從數週到數月。當事人主動向下級法院書記官查詢收案狀態,是掌握重審開庭時點最有效的方式。

白話解讀

最高法院判決廢棄發回之後,卷宗不會自己跑到下級法院。這條規定最高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對當事人來說,這條看似純行政,其實藏著一個實務上很關鍵的節點:從最高法院發回到下級法院排到庭,中間這段「卷宗傳送時間」往往被律師和當事人忽略,但它可以是幾週到幾個月不等,直接影響整體訴訟時長的估算。懂這條的律師在客戶問「發回要多久會再開庭」時,會給出更精確的答案。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480條為第三審發回/發交後的程序銜接規範,要求最高法院於作成發回或發交判決後,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發回或發交之下級法院,使其得以重新分案、排定庭期續行審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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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最高法院發回後多久會再開庭?

沒有法定天數。最高法院依民訴480條速送卷宗,下級法院收案後重新分案排庭,過程從數週到數月不等。

Q2判決送達當事人是不是就代表案子到下級法院了?

不是。判決送達當事人與卷宗正本送交下級法院是兩件事,中間有時間差。

Q3卷宗遲遲沒送到下級法院怎麼辦?

可向最高法院書記處書面催辦,或透過律師確認送卷進度。

Q4什麼是發回?什麼是發交?

發回是退回原審法院重審,發交是交由同級其他法院審理,兩者都適用480條送卷規定。

Q5480條的「速」有沒有具體期限?

沒有。法律只設速度要求,保留司法行政彈性,依個案繁簡而定。

Q6發回更審要不要重新繳裁判費?

發回更審是原訴訟程序的延續,非重新起訴,不需重複繳納第一、二審裁判費。

Q7怎麼查發回案件有沒有送到下級法院?

向受發回法院書記官查詢案號是否已收案,比被動等通知快。

Q8卷宗傳送期會算進訴訟時效嗎?

不會影響實體請求權時效,但會延長整體訴訟所需時間,估算審理期程時應納入考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 第325条(破棄差戻し・移送,發回制度概念對應,非逐條對應卷宗送交細則)
🇰🇷 韓國민사소송법 제436조(파기환송·파기이송,發回制度概念對應)
🇨🇳 中國民事訴訟法 發回重審制度(具體條號不確定,僅概念對應)
🇩🇪 德國ZPO § 563(Zurückverweisung an das Berufungsgericht,發回制度概念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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