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480 條(發回或發交所應為之處置)
為發回或發交之判決者,第三審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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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訴480條規定第三審發回後,最高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下級法院,此卷宗傳送期常影響重審開庭時程。
Q · 最高法院發回後多久會送到下級法院?
依民事訴訟法第480條,第三審法院作成發回或發交判決後,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下級法院。法律只設速度要求,未訂具體天數,實務上因案件繁簡與法院案量而異,可能從數週到數月。當事人主動向下級法院書記官查詢收案狀態,是掌握重審開庭時點最有效的方式。
白話解讀
最高法院判決廢棄發回之後,卷宗不會自己跑到下級法院。這條規定最高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發回或發交之法院」。對當事人來說,這條看似純行政,其實藏著一個實務上很關鍵的節點:從最高法院發回到下級法院排到庭,中間這段「卷宗傳送時間」往往被律師和當事人忽略,但它可以是幾週到幾個月不等,直接影響整體訴訟時長的估算。懂這條的律師在客戶問「發回要多久會再開庭」時,會給出更精確的答案。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480條為第三審發回/發交後的程序銜接規範,要求最高法院於作成發回或發交判決後,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受發回或發交之下級法院,使其得以重新分案、排定庭期續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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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最高法院發回之後多久會再開庭?▾
沒有固定時間。流程是最高法院依480條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下級法院,下級法院收到後重新分案、排定庭期。整個過程從幾週到幾個月不等,案件繁雜程度和法院案量都會影響。主動向下級法院書記官查詢案號是否已收案是最有效的追蹤方式。
Q2卷宗遲遲沒送到下級法院怎麼辦?▾
可以向最高法院書記處書面催辦,或透過律師聯繫確認送卷進度。實務上最高法院會處理,但若案件特別繁雜或遇人事調動可能延宕。這類程序性催辦不涉及實體爭議,但對掌握訴訟節奏至關重要。
Q3最高法院發回後多久會再開庭?▾
沒有法定天數。最高法院依480條速送卷宗,下級法院收案後重新分案排庭,過程從數週到數月。
Q4民事訴訟法480條是什麼?▾
規範第三審發回或發交判決後,最高法院應速將判決正本附入卷宗送交下級法院的程序銜接條文。
Q5發回和發交差在哪?▾
發回是退回原審法院重審,發交是交由同級其他法院審理,兩者都適用480條送卷規定。
Q6什麼是卷宗送交?▾
法院間移轉訴訟卷宗以續行程序的行政動作,發回後下級法院收到卷宗才能續審。
Q7怎麼查發回案件送到下級法院了沒?▾
向受發回法院書記官查詢案號是否已收案,比被動等開庭通知快。
Q8卷宗遲遲沒送到怎麼催?▾
向最高法院書記處書面催辦,或透過律師確認送卷進度。
Q9發回更審要重新準備什麼?▾
依第三審發回意旨重整攻防方法與證據,準用二審程序進行。
Q10發回更審要再繳裁判費嗎?▾
不用。發回更審是原程序延續,非重新起訴,不重複繳納原審級裁判費。
Q11判決送達 vs 卷宗送交差在哪?▾
送達當事人是讓你知悉判決、起算救濟期間;卷宗送交是讓下級法院能續審,兩者有時間差。
Q12480條的「速」算逾期會怎樣?▾
法律未訂期限,逾合理期間僅能程序催辦,不生實體失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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