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2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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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刑法第 272 條對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2019 年廢除絕對刑。
Q · 殺死父母會被判什麼刑?
依刑法第 272 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生父母、(外)祖父母、養父母)犯刑法第 271 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普通殺人罪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後有期徒刑下限提升為十五年。本條 2019 年修法前為絕對刑(僅死刑或無期徒刑),修法後給予法官依個案情狀(如長期家暴受虐反擊)量刑空間。
白話解讀
殺人罪本來就夠重了,但如果被害人是你的爸媽、阿公阿嬤(法律叫「直系血親尊親屬」,就是生你養你的那條血脈往上數),刑度會被加重一半。這條不是新創一個罪,它是疊加在殺人罪(271 條)之上的「倫常加重器」。2019 年之前更嚴,只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連法官想輕判都辦不到。那一年立法院想通了一件事:很多弒親案的行為人,其實是長年被家暴的受害者,最後一次反擊成了兇手。只給死刑和無期徒刑兩個選項,對這種人太殘忍。所以現在改成「加重二分之一」,法官終於有空間看個案的完整脈絡。但這不代表尺度鬆了,倫常加重的大旗還在,只是法官手上多了一把可以調整的尺。
法律定性
刑法第 272 條為弒親罪加重條款,規定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生父母、(外)祖父母、養父母)犯刑法第 271 條殺人罪(含既遂、未遂、預備)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2019 年修法廢除絕對死刑或無期徒刑規定,改採彈性加重,使法官得以考量家暴受虐反擊等個案脈絡之量刑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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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刑法 272 條是什麼?▾
弒親罪加重條款,殺直系尊親屬加重二分之一。
Q2直系血親尊親屬包含哪些人?▾
生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養父母。
Q32019 年修法改了什麼?▾
廢除絕對死刑或無期,改為加重二分之一彈性刑。
Q4繼父母算尊親屬嗎?▾
未合法收養者不算;合法收養則算養父母。
Q5未遂也會加重嗎?▾
會,前條既遂、未遂、預備皆適用本條加重。
Q6家暴反擊殺父怎麼辯護?▾
援引 2019 修法理由 + 蒐集長期受虐證據作量刑辯護。
Q7弒親能繼承遺產嗎?▾
不能,依民法 1145 條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喪失繼承權。
Q8加重二分之一具體怎麼算?▾
有期徒刑下限十年→十五年;上限可達 30 年。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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