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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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身分犯-不純正身分犯
如有不符合身分之行為人參與犯罪,該行為人只能論前條殺人罪。
rjliou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範圍:
O包括自然血親(親生父母)、法定擬制血親(養父母)
X 繼父母僅為姻親關係,不成立272條
擬制血親期滿後,雙方恢復成一般人之關係
收養期間殺害親生父母,仍成立272條
kagame430
4 years ago
高普初考
屬於身分犯,必須要特定身分的人才有的犯罪
09141130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本條應該有罰未遂吧 因為條文是寫“前條”,所以未遂應當也有囊括進去,沒有特別把它列出來應該只是避免重複立法,導致法條過於冗長。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