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令(行政命令)
- 因分耕申請辦理耕地租約變更登記應予照准,惟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如有爭議,應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二十六條辦理
因分耕申請辦理耕地租約變更登記應予照准,惟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如有爭議,應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二十六條辦理
- 撥用國有土地應事先與管理機關協議,協議不成將雙方所持理由報院
撥用國有土地應事先與管理機關協議,協議不成將雙方所持理由報院
- 一1扶養親屬實際扶養未滿1年仍按1年扣除
一1扶養親屬實際扶養未滿1年仍按1年扣除
- 法院對稽徵機關查抄公證資料應予以協助
法院對稽徵機關查抄公證資料應予以協助
- 三9董監事及員工之酬勞金應按薪資所得扣繳
三9董監事及員工之酬勞金應按薪資所得扣繳
- 台灣銀行非屬國家機關之組織型態,不得撥用公地
台灣銀行非屬國家機關之組織型態,不得撥用公地
- 未依法辦理拋棄繼承而將遺產讓與他人屬繼承財產之贈與應課契稅
未依法辦理拋棄繼承而將遺產讓與他人屬繼承財產之贈與應課契稅
- 三8發給員工出勤獎勵品以時價折算併入薪資所得
三8發給員工出勤獎勵品以時價折算併入薪資所得
- 3土地拍賣發給移轉證書後未辦移轉登記前所欠地價稅向承買人課徵
3土地拍賣發給移轉證書後未辦移轉登記前所欠地價稅向承買人課徵
- 公司之權利義務不因變更登記而中斷
公司之權利義務不因變更登記而中斷
- 公司法人之國營事業,不得撥用公地
公司法人之國營事業,不得撥用公地
- 未收回之貨款自動免除者未便以呆帳損失認定
未收回之貨款自動免除者未便以呆帳損失認定
- 立約日期在增值稅開徵前者按契稅條例辦理
立約日期在增值稅開徵前者按契稅條例辦理
- 政府機關需用放領公地時,應依法辦理徵收或撥用疑義及徵收實施耕者有其田放領土地之地價補償標準
政府機關需用放領公地時,應依法辦理徵收或撥用疑義及徵收實施耕者有其田放領土地之地價補償標準
- 人民因不服行政機關對於承受日產產權所為之審查認定可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救濟
人民因不服行政機關對於承受日產產權所為之審查認定可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救濟
- 4資產取得時已生瑕疵者得以實際可使用年數折舊
4資產取得時已生瑕疵者得以實際可使用年數折舊
- 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公地,應以直接需用者為限
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公地,應以直接需用者為限
- 繼承權之取得不因日據時期出嫁而受影響
繼承權之取得不因日據時期出嫁而受影響
- 向法院標購車輛之人不負拍賣前欠稅責任
向法院標購車輛之人不負拍賣前欠稅責任
- 免稅原料盤盈收入仍免稅
免稅原料盤盈收入仍免稅
- 2公同共有土地之地價稅向代表人徵收但不得合併其個人土地計徵
2公同共有土地之地價稅向代表人徵收但不得合併其個人土地計徵
- 1營利事業帳載支出不合稅法規定不准減除但無庸變更帳載
1營利事業帳載支出不合稅法規定不准減除但無庸變更帳載
- 半價售票不構成不為代徵或短徵處罰
半價售票不構成不為代徵或短徵處罰
- 九4違建拆除救濟金收據與免稅規定不合
九4違建拆除救濟金收據與免稅規定不合
-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條規定處理地租之方式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條規定處理地租之方式
- 話劇因故未演出准予退稅
話劇因故未演出准予退稅
- 妻與前夫所生子女與納稅人共同生活者亦得列為受扶養親屬
妻與前夫所生子女與納稅人共同生活者亦得列為受扶養親屬
- 二2通知單如為收款憑證即屬銀錢收據不論自收代收均應貼花
二2通知單如為收款憑證即屬銀錢收據不論自收代收均應貼花
- 商號負責人奉召入伍或入學無需辦變更登記
商號負責人奉召入伍或入學無需辦變更登記
- 各機關申請徵收土地或撥用公地,應先洽請該管縣市政府查勘並出具有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
各機關申請徵收土地或撥用公地,應先洽請該管縣市政府查勘並出具有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