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行政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函(行政函釋)
- 依本署95年5月3日環署廢字第0950033793號公告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之事業,其中(七)連鎖速食店,係指從事提供便利性速食品,而以連鎖型態經營者之行業。本案函詢之便利商店,係為提供顧客所需之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以滿足顧客即刻所需,而非為以提供便利性速食品且提供座位供顧客點叫後可在現場食用為主之經營型態,故其非屬前述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事業
- 廢/停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執行疑義
- 一、依本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合成皮業,係指從事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之生產者
- 96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申請依該條例第16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地權調整分割事宜之處理方式
96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申請依該條例第16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地權調整分割事宜之處理方式
- 一、依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1條之1規定,以一般或事業廢棄物作為燃料或輔助燃料之固定污染源,應依當地主管機關許可之使用量或燃料種類,自中華民國93年1月1日起,準用第5條及第10條之規定
- 廢/停 事業繞流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及57條處理
- 廢/停 事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或第69條規定之適用疑義
- 貴局函詢「掃街車」是否視為清除機構之清除設備案
貴局函詢「掃街車」是否視為清除機構之清除設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 廢/停 一、查所詢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之選用,係端視製程特性決定,倘製程排放廢氣含甲烷及非甲烷者,則應採用NIEAA723.72B檢測方法,如僅含非甲烷者,則採用NIEAA722.72B,以正確反映廢氣中之成分
- 廢/停 一、依「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0條規定,焚化爐處理量達4公噸/小時以上、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或處理感染性醫療廢棄物者,至少每1年應定期檢測1次;焚化爐處理量未達4公噸/小時者,至少每2年應定期檢測1次
- 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是否須經技師簽證
- 廢/停 有關醫療院所執行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棄物代碼歸類問題
有關醫療院所執行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 棄物代碼歸類問題,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民眾於拍賣網站販賣一般環境用藥,刊登內容僅為商品品名、產品圖案、價格、廠商資料(廠商名稱、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及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字號),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有關民眾於拍賣網站販賣一般環境用藥,刊登內容僅為商品品名、產品圖 案、價格、廠商資料(廠商名稱、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及環境用藥販賣業 許可執照字號),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32 條規定,復如說明,請 查照。
- 一、依本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印刷作業程序,則係指從事凹版印刷或凹版印刷以外之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者
- 有關內縮式安全針筒使用後如何分類處理疑義乙案
有關內縮式安全針筒使用後如何分類處理疑義乙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 一、本署公告第2批及第3批顏料化學製造程序,係指從事各種有機染料、顏料、二氧化鈦顏料、天然樹脂漆、合成樹脂漆、烤漆、噴漆、底漆、特殊機能塗料、水性塗料、油性塗料或印刷油墨之生產者,本項公告條件係針對前揭製程所可能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物,加以管制
- 水污染防治法所列管之事業,於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及未依許可之放流口所排放之廢水,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其裁罰適用條文疑義
- 有關未持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於網路刊登業務項目及內容含有病媒防治消毒業務(或工程)等字樣,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乙案
有關未持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於網路刊登業務項目及內容含有病媒 防治消毒業務(或工程)等字樣,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32 條規定 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廢/停 一、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36條規定,「污染行為人違反……第16條第1項、第4項或第17條第5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未補正或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 一、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條第2款規定,石化製程之定義係指以化學或物理操作產製各類石油產品、石化基本原料、石化中間產品或石化產品之製造程序,包括產製各類有機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
- 事業未申請取得排放許可證前,函報之水質檢測資料,是否准予備查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逕予處分
- 貴院請本署查明船舶廢油經清除機構清除後屬於可利用之物(商)品,且清除機構具有廢油之買賣執照,該清除機構可否販賣予其他廠商作為助燃劑使用乙案
貴院請本署查明船舶廢油經清除機構清除後屬於可利用之物(商)品,且 清除機構具有廢油之買賣執照,該清除機構可否販賣予其他廠商作為助燃 劑使用乙案,復請查照。
- 廢/停 貴公司擬輸出之舊電視(二手電視機),若擺放整齊、外觀完整(含電源線等)、包裝良好、並檢附相關購買證明或貨品買賣合約書、且輸出係供直接或整修後使用(由貴公司出具切結書),則可認定為舊品,非屬廢棄物範疇;如不符上述條件者,則屬廢棄物範疇,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規定,「廢家電」於輸出入境階段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有害廢棄物之輸出,應由產生該廢棄物之事業、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執行機關或回收、處理業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始得辦理報關、輸出
貴公司擬輸出二手電視機至菲律賓乙案。
- 一、依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款規定,焚化爐之二次空氣注入口下游或二次燃燒室出口之燃燒氣體溫度一小時平均值不得低於攝氏850度
- 廢/停 有關輸出舊電腦週邊設備(包括鍵盤)及電子設備,若擺放整齊、外觀完整、包裝良好、並檢附相關購買證明或貨品買賣合約書、且輸出係供直接或整修後使用(由出口者出具切結書),則可認定為舊品,非屬廢棄物範疇;如不符上述條件者,則屬廢棄物範疇
有關已拆除連接線之舊電腦鍵盤是否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規定之廢棄物乙 案。
- 公有耕地承租人辦理換約予最初訂約時共同耕作之親屬,不限承租人已年邁體衰
公有耕地承租人辦理換約予最初訂約時共同耕作之親屬,不限承租人已年邁體衰
- 依「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1項之第3款規定及「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之立法意旨,現行場所、工程係以整體音量進行管制,爰此,民眾陳情冷凍櫃所產生之噪音擾寧,若放置之場所為營業場所,則適用上述規定,反之,則不適用
- 有關有害事業廢棄物如屬95年12月14日修正發布「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第4款之「多氯聯苯有害事業廢棄物」者,於貯存期限屆滿後不得再核准其貯存延長申請
有關有害事業廢棄物如屬 95 年 12 月 14 日修正發布「有害事業廢棄物 認定標準」第 4 條第 4 款之「多氯聯苯有害事業廢棄物」者,於貯存 期限屆滿後不得再核准其貯存延長申請,請查照。
- 以導電度判定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正常操作及廢(污)水回收使用後產生之農業迴歸水不受放流水標準管制之補充規定
-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規定,公私場所具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為應自行或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之固定污染源者,始須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檢測及申報等相關事宜,並方得納入其操作許可證登載之定期檢測項目及頻率予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