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矯字第 0910901088 號司法院司法院
各矯正機關於戒護區內設置大哥大阻絕器相關事宜
- 法檢決字第 0910802562 號司法院司法院
對司法警察 (官) 所製作之錄音帶及錄影帶,除因特殊情形外,各檢察機關應隨同該案卷宗證物一併收受
- 法檢字第 0910802299 號司法院司法院
修正「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 法檢決字第 0910802236 號司法院司法院
檢送修正之相驗屍體證明書格式二份
- 法檢字第 0910801261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律師法第三十七條之一適用疑義
- 法檢決字第 09108022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新修正刑事訴訟法有關於緩起訴部分,各檢察署應配合辦理之事項如說明
- 法檢字第 0910801993 號司法院司法院
對於一般民眾或媒體記者攜帶攝錄影音器材進入檢察署者,應妥慎規劃管制措施
- 法令字第 091080200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勘驗屍傷應行注意事項
- 檔徵字第 0910001089 號司法院司法院
關於檔案回溯編目單元案
- 法檢決字第 0910801022 號司法院司法院
修正「重大刑事案件鑑定費及執行費支用作業要點」
- 法檢字第 0910800949 號司法院司法院
91 年 2 月 8 日總總統公布之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因涉及多項制度變革,但未配合增訂施行緩衝期間規定,故對於修正條文施行後之因應事項,檢察署檢察官應先行參考附件原則辦理
- (九0)智著字第0900011085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九0)智著字第0900011085號
所詢有關「中華民國國徽」與「中國國民黨黨徽」等之著作權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函。二、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 90年度署聲議字第 108 號司法院司法院
一、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者」,指斟酌該義務內容,就義務人之財產狀況、身分、職業及生活情形等,依一般觀念,可認定確有履行義務之能力,無正當理由而故意不為履行之情形。本件卷內尚乏具體事證,認異議人擔任該公司負責人期間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故意不履行之情形。 二、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顯有逃匿之虞」,乃指依客觀事實,足認有逃亡或匿避之可能,已甚為明顯而言。本件異議人已非義務人公司之負責人,則執行機關對公司(而非對異議人)寄送執行通知及傳繳函,難認已合法送達異議人,尚難認異議人顯有逃匿之虞。 三、復按,公司之負責人於解任前所發生之報告義務或拘提、管收、限制住居之原因,於其解任後,須「於執行必要範圍內」,始得命其報告或予以拘提、管收或限制住居,有無必要,應衡其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以及原有之拘提、管收、限制住居,對執行程序進行之影響是否消失而定。本件異議人於執行機關為限制出境後,曾到處報告公司之營運狀況等,則依卷內資料,亦難認對異議人限制住居為「於執行必要範圍內」,而有限制住居之必要。
- (90)法矯字第 001081 號司法院司法院
為落實重大刑事案件受刑人假釋之審查,各監獄(學校)於監務委員會(處遇審查委員會)審查前,應先召開「重大刑事案件受刑人假釋諮詢會」
- (90)法律字第 0210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關於「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後,公營事業機構評價職位人員得否兼任地方民意代表疑義乙案
- (90)法律決字第 021085 號司法院司法院
關於法定代理人與不未成年子女辦理分割繼承,因涉自己代理而依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二項修正後條文聲請法院指定監護人遭駁回乙案
- (89)智著字第89010833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89)智著字第89010833號
所詢有關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館八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函。二、按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重製權與公開播送權為著作財產權人之不同權能,利用人之利用著作行為如涉及該二權能,除有本…
- (89)法人字第 001082 號司法院司法院
- (89)法檢字第 010872 號司法院司法院
候補檢察官因實施公訴所制作之「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略式起訴書」等相關書類,均得作為辦案書類送審
- (89)臺會調字第 01082 號司法院司法院
軍職人員有受公務員懲戒法第 12 條規定之休職處分者,依照規定,於復職之日起二年內,縱有占高階、退伍等原因,均不得辦理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 (89)法律字第 000108 號司法院司法院
函頒「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
- (八八)智著字第88010883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八八)智著字第88010883號
台端所詢「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八年十一月五日函。 二、按我國對於外國人著作之保護係以互惠為原則,又我國與日本目前並 未依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建立著作權…
- (88)法檢字第 035108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律師職前訓練第二階段之實務訓練,可否在資深律師之指導下,於企業之法務部門從事相關之法律事務疑義
- (88)院台廳刑一字第 10883 號司法院司法院
各法院於審理刑事案件時,應確實審查當事人是否於法定期間內上訴
- (88)法律字第 010866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農會員工因案停職後,經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於上訴高等法院審判中死亡經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農會可否依地方法院判決結果解除該員職務,抑或應以無罪認定疑義
-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五十七條,有關高層建築物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規定乙案,請依本部消防署87.12.22(87)消署預字第8710896號函(附件)所示辦理,請查照、查照轉行。函釋內政部營署建字第34314號
- 部消防署函87.12.22.消署預字第8710896號正本:內政部營建署函釋內政部消署預字第8710896號
- 台(87)內著字第8705108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台(87)內著字第8705108號
有關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公務員」一詞之意義或範圍乙案,復 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 台端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函辦理。 二、本法第九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各條適用情形,分述如下: (…
- (87)法矯字第 004108 號司法院司法院
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觀察、勒戒作業流程及「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判定等相關事宜
- 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4108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4108號
貴公司函請本會斟酌修訂「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之使用報酬率」有關規定一案,復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 貴公司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康研字第0三一號函辦理。 二、按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業於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施 行,本部依據本…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根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者。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第1098條第1項)、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100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法第8條)等。
聽證
指行政主體在作成決定前,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有關人員陳述意見、說明作證機會的概念。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明文規定聽證程序的內容(第54條至第66條),且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訂定補充的程序要求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時機,包含行政處分的聽證程序(第102條、107條、第108條)、法規命令的聽證程序(第155條、第156條)及行政計畫的經聽證程序(第164條第1項)。
裁決書
裁決書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汽車之違規事件係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慢車、行人及道路交通障礙之違規事件以及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事件則由警察機關處罰(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37條第5項【嗣前揭規定於108 年4 月17日修正公布,並移列為同條例第37條第6項】)。又當事人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得向舉發機關或裁決機關申訴,不服申訴結果可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若對裁決仍不服者,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第2項)。
管教權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免稅額
「免稅額」是計算稅捐負擔之減項。以綜合所得稅為例,依所得稅法第13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是就綜合所得淨額課徵之,而綜合所得淨額的計算,是以個人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 所得稅法於第17條規定免稅額扣除,是為了反應一個社會中維持個人物理生存的最低額度,扣除後才能正確衡量納稅義務人真正的稅捐負擔能力。依現行規定,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
商標合理使用
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型態。前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情形;後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使用目的,而有使用他人之商標用以指示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之必要,且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108年商標法修正草案第36條規定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