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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2 筆:名稱 7・條文 95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預覽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編組表預覽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務規程預覽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預覽 ↗
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預覽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預覽 ↗
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預覽 ↗
條文定位95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 條預覽 ↗
為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條例。 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其轉型正義相關處理事宜,依本條例規劃、推動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2 條預覽 ↗
本條例主管機關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及行政院組織法第九條規定之限制。 促轉會隸屬於行政院,為二級獨立…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3 條預覽 ↗
本條例用語定義如下:
一、威權統治時期,指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之時期。
二、政治檔案,指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4 條預覽 ↗
…整、保存,並兼顧檔案當事人之隱私權與資訊自由、及轉型正義研究與民主法治及人權教育之需要,區別類型開放應用。 為完整回復威權統治時期相關歷史事實並促進社會和解,促轉會應主動進行真相調…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5 條預覽 ↗
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預覽 ↗
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應重新調查,不適用國家安全法第九條規定,以平復司法不法、彰顯司法正義、導正法治及人權…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之 1預覽 ↗
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機關或公務員為達成鞏固威權統治之目的,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為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或剝奪其財產所有權之處分或事實行為,由促轉會依職權或申請…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之 2預覽 ↗
第六條第三項第二款、第四項及前條第一項之申請,由受不法追訴、審判、行政處分或事實行為而權利受損之人為之。但權利受損之人死亡者,由家屬為之。 為辦理前二條所定之平…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之 3預覽 ↗
第六條第二項及第六條之一第四項準用第六條第二項被害者或其家屬之權利回復事宜,另以法律定之。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7 條預覽 ↗
…應移轉為國家所有,並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 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不…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8 條預覽 ↗
促轉會置委員九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其他委員三人為專任;其餘四…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9 條預覽 ↗
促轉會設四任務小組,分別研究、規劃及推動第二條第二項各款所列事項,由副主任委員及其他專任委員三人擔任召集人;兼任委員四人,並分別以每小組一人之方式加入,協助處理…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0 條預覽 ↗
促轉會得指派、借調或聘僱適當人員兼充研究或辦事人員。 前項借調人員,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促轉會所需相關經費由行政院預算支應。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1 條預覽 ↗
促轉會應於二年內就第二條第二項所列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之必要者,並同時提出…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1 條之 1預覽 ↗
促轉會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解散後,行政院應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負責第二條第二項所定事項及前條第一項任務總結報告之統合、協調及監督。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1 條之 2預覽 ↗
促轉會解散後,國家應辦理之轉型正義事項,依下列各款規定移交予各該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一、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由法務主管機關辦理。
二、清除威權象徵事項,…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2 條預覽 ↗
促轉會應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促轉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3 條預覽 ↗
促轉會之決議,應經過半數委員之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促轉會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向行政院長提出之書面報告,其定稿應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4 條預覽 ↗
促轉會為完成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任務,得以下列行為調查相關事項:
一、通知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到場陳述事實經過或陳述意見。
二、要求有關機關(構…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5 條預覽 ↗
促轉會調查人員得於必要時,臨時封存有關資料或證物,或攜去、留置其全部或一部。 封存、攜去或留置屬於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持有之資料或證物者,應經主管長官允許。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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