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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315 條(拒絕具結之處罰)

第三百十一條之規定,於證人拒絕具結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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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315條規定,證人拒絕具結者準用第311條,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以確保證言誠實。

Q · 出庭作證但拒絕具結,會怎樣?

依民事訴訟法第315條,證人拒絕具結時準用第311條,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經命具結仍拒絕者得連續處罰。具結是證人以書面保證證言真實、並承擔偽證罪責任的程序。願意作證卻拒絕具結,等於享受發言權卻迴避誠實義務,因此法律以與拒絕證言相同的罰則處理。不服罰鍰裁定,得於十日內提起抗告。

白話解讀

法庭傳你來作證,你願意出庭、願意開口說話,但你拒絕具結。你不是拒絕作證,你只是拒絕為自己的話負偽證罪的責任。法律怎麼處理這種「說了但不掛保證」的行為?本條把第311條的處罰規定搬過來用:法官可以裁定罰你三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你還是不具結,可以再罰。這跟拒絕作證的罰則是同一套。背後的邏輯很直接:願意說但不願意負責,對法庭來說跟不說差不多,甚至更糟,因為你的話可能影響判決但又沒有偽證罪的約束。法官不會容忍這種只享受發言權不承擔誠實義務的狀態。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315條為程序罰則條文,規定證人拒絕具結時準用同法第311條拒絕證言之處罰,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其立法目的在於以制裁手段確保證人為其證言承擔誠實義務,維護證據程序的可信性。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拒絕具結會被罰多少錢?

準用第311條,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經命具結仍拒絕者得連續處罰。

Q2拒絕具結跟拒絕作證一樣嗎?

處罰相同(都準用第311條),但行為不同:拒絕作證是不開口,拒絕具結是開口但不願為話負偽證罪責任。

Q3拒絕具結的罰鍰可以救濟嗎?

可以。對罰鍰裁定不服,得於送達後十日內提起抗告(民事訴訟法第484條)。

Q4什麼情況可以合法不具結?

符合第314條法定免具結事由(如未滿16歲、欠缺辨別能力者),由法院免除具結義務,與自行拒絕具結不同。

Q5未具結的證言法官還能採用嗎?

不會自動失效,但因欠缺偽證罪擔保,法院通常降低其證明力。

Q6鑑定人拒絕具結也適用嗎?

鑑定人具結另依第334條準用證人具結規定處理。

Q7拒絕具結後可以反悔同意具結嗎?

可以,被罰鍰後仍同意具結者,得繼續完成證言程序。

Q8對方證人拒絕具結,我能怎麼用?

可請法院依第315條準用第311條裁罰,並於辯論時主張其證言可信度應予降低。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拒絕具結(第315條)拒絕證言(第311條)
行為態樣出庭、回答,但拒絕為證言具結負責拒絕陳述、不作證
處罰依據準用第311條本條直接規定
罰鍰額度新臺幣三萬元以下,得連續處罰新臺幣三萬元以下,得連續處罰
對證言效果證言不當然失效,但證明力降低無證言可供評價
救濟方式十日內抗告(第484條)十日內抗告(第484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 第201条(証人の宣誓)・第192条(宣誓拒絶の制裁)
🇰🇷 韓國민사소송법 제319조(선서)・제326조(선서거부에 대한 제재)
🇩🇪 德國ZPO § 391(Vereidigung der Zeugen)・§ 390(Folgen der Eidesverweigerung)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 211(serment du témoin)・art. 207(amende civile)
🇺🇸 美國FRE 603(oath or affirmation)+ civil contempt(拒絕宣誓得以藐視法庭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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