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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382 條(一部終局判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訴訟標的之一部或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其一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法院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本訴或反訴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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