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382 條(一部終局判決)

訴訟標的之一部或以一訴主張之數項標的,其一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法院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本訴或反訴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者亦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382條規定,訴訟標的之一部或數項標的之一達可裁判程度者,法院得為一部之終局判決,本訴或反訴亦同。

Q · 告好幾件事,其中一件已經吵清楚,可以先拿到判決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382條,當訴訟標的的一部分、或一訴主張的數項標的中任何一項已達「可為裁判之程度」,法院就可以針對那部分先作一部終局判決,不必等全案吵完。本訴或反訴任何一方先成熟也適用。拿到一部終局判決後,符合條件可一併聲請宣告假執行(第389條、第390條),錢提前入袋,對方現金流壓力也提前出現。

白話解讀

你告一個人三件事:欠你薪資、欠你獎金、欠你加班費。薪資他承認了沒什麼好吵,但獎金那部分雙方認知差很多,加班費要一筆一筆對工時。正常邏輯你得等三件事全部吵完才能拿到錢,而那可能是一年半後。這條給了你一個不被大部分人知道的武器:法院可以先針對已經吵清楚的那一部分作「一部終局判決」,你拿到判決書可以立刻聲請假執行,錢先入袋。被告本訴或反訴任何一方先達可裁判狀態也一樣。訴訟拖越久對誰不利?通常是資金弱勢的那一方。這條的真正用途,是讓有能力主動管理訴訟節奏的人,把漫長的戰線切成一段一段處理,對方的現金流壓力會在第一段被拔走。

法律定性

一部終局判決是指法院在同一訴訟程序中,就已達可為裁判程度的部分訴訟標的,先行作成的終局判決。其前提是訴訟標的之一部或數項標的之一已可裁判,且分開判決不致造成裁判矛盾;本訴或反訴先成熟者亦同。此制度以訴訟經濟為核心,讓案件不被最複雜的爭點整體拖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一部終局判決拿到之後可以馬上動手執行嗎?

符合條件可以。你要在聲請一部終局判決的同時一併聲請宣告假執行(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390條),判決作成且假執行宣告生效後就可以執行。聲請書要把假執行原因寫具體,說明對方資力狀況、脫產風險等實質理由,光寫「為避免日後執行不能」太空泛常被駁回。

Q2對方只針對一部判決上訴,我其他部分的訴訟還要繼續嗎?

要。上訴效力只及於該一部判決的那個部分,其他尚未判決的部分繼續在原審進行。如果你是被告且一部判決敗訴,上訴時要考慮會不會和後續判決產生矛盾,必要時可請求合併審理或停止訴訟。

Q3一部終局判決是什麼?

法院就已達可裁判程度的部分訴訟標的先行作成的終局判決,讓案件中已吵清楚的部分提前確定,不必等全案結束。

Q4一部終局判決和中間判決差在哪?

一部終局判決就部分標的終局解決,可獨立上訴、符合條件可假執行;中間判決只解決先決爭點,不能獨立上訴也不能假執行。

Q5什麼叫「達於可為裁判之程度」?

該部分事實已調查完備、爭點辯論成熟,法院無須再就該部分繼續審理即可下判的狀態。

Q6一部終局判決和全部終局判決差在哪?

全部終局判決一次解決所有訴訟標的;一部終局判決只就成熟部分先判,其餘部分續行原審。

Q7一部終局判決怎麼聲請?

盤點可切割部分 → 在言詞辯論期日或以書狀具體聲請 → 一併聲請假執行 → 取得判決後執行,未判決部分續行。

Q8拿到一部終局判決後怎麼先拿錢?

同時依第389條、第390條聲請宣告假執行,宣告生效後備妥查封標的資訊聲請強制執行。

Q9對一部終局判決不服要多久內上訴?

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上訴,逾期判決確定。

Q10怎麼說服法院就部分先判?

提出該部分已調查完備、對方書狀或筆錄已明確承認等證據,證據型聲請通過機率高。

Q11一部終局判決 vs 中間判決,哪個對我有利?

想提前拿錢、終局確定部分爭議選一部終局判決;只需先確定某一先決爭點則用中間判決,但中間判決不能單獨執行。

Q12一部終局判決 vs 全部一次判決,差在訴訟節奏?

一部判決能在第一段就抽走對方現金流壓力;等全案一次判決則所有人都得等到最複雜爭點吵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解決對象性質可否獨立上訴可否假執行
一部終局判決(§382)部分訴訟標的終局判決可(§437)符合條件可(§389、§390)
全部終局判決(§381)全部訴訟標的終局判決符合條件可
中間判決(§383)先決爭點或攻防方法中間裁判不可(隨終局判決上訴)不可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 第243条第2項・第3項(一部判決)
🇰🇷 韓國민사소송법 제200조(일부판결)
🇨🇳 中國民事诉讼法 第153条(先行判决)
🇩🇪 德國ZPO § 301(Teilurteil)
🇺🇸 美國FRCP Rule 54(b)(partial final judgmen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