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400 條(既判力之客觀範圍)

  1. 1.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
  2. 2.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400條規定確定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只鎖主文不鎖理由。

Q · 同一件事敗訴確定後,換個說法還能再告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400條,確定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同一訴訟標的不得再起訴,否則法院依第249條駁回。但既判力只鎖主文裡的訴訟標的,不鎖判決理由,因此換一個不同的訴訟標的(不同請求權基礎或不同事實),仍可能另開新訴。第二項另就抵銷抗辯設特別規定:主張抵銷之請求成立與否,於抵銷額度內有既判力。

白話解讀

你贏了一場官司,對方不服氣說要換個說法再告一次。你有沒有權利叫法院直接把他的起訴狀丟回去?有,就是這條。反過來,你輸了官司很不甘心,想用新的角度再提告,法院會不會受理?不會,也是這條。400 條的威力在於,它不只是一條規則,它是一個門禁系統:同一個訴訟標的,經過確定判決之後,這扇門永遠鎖上。但門有多大?鎖到哪裡?這才是真正的戰場。法律把這扇門的大小叫做「既判力的客觀範圍」,只鎖住判決主文裡的那個「訴訟標的」,不鎖判決理由。所以「我這次告的是不同的法律關係」有時候可以另開一扇新門。律師的功力在於看清門的邊界,把案子放進鎖不到的地方,或把對方鎖進他爬不出來的房間。

法律定性

既判力客觀範圍指確定終局判決對「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所生的拘束力,使同一訴訟標的不得再行爭執。其效力原則上僅及於判決主文中的訴訟標的,不及於判決理由;抵銷抗辯則在主張抵銷之額度內例外發生既判力。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既判力到底鎖住什麼?整份判決書嗎?

只鎖主文中的訴訟標的,判決理由原則上不鎖(但實務上有爭點效學說會產生一定拘束力)。所以同一份判決輸了,換個不同的訴訟標的還有機會再告,但不能再爭已經確定的那個訴訟標的。看判決主文連結的請求權,就是你被鎖住的範圍。

Q2和解書跟確定判決一樣有既判力嗎?

看是哪種和解。訴訟上和解(在法院成立,第380條)與確定判決同等效力、有既判力;鄉鎮市調解經法院核定後也有。但私下簽的和解書只是一般契約,沒有既判力,對方反悔仍要另外起訴。要鎖定談判結果,盡量讓和解在法院做或送調解核定。

Q3對方拿三年前判我敗訴的判決來執行,但我早就還完錢了,還能擋嗎?

可以。清償是判決確定之後的新事實,不在既判力時間範圍內。走債務人異議之訴(強執第14條),同時聲請停止執行。還錢時務必保留書面證據(匯款紀錄、收據、簽收的還款證明),執行時沒有證據幾乎無法翻案。

Q4既判力是什麼?

確定終局判決對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所生的拘束力,使同一訴訟標的不得再爭執,是民事訴訟終局確定的核心制度。

Q5既判力的客觀範圍只到哪裡?

只及於判決主文中的訴訟標的,不及於判決理由;抵銷抗辯則在主張抵銷之額度內例外有既判力。

Q6什麼叫訴訟標的?

原告請求法院裁判的法律關係或權利主張,它界定了既判力鎖住的範圍,也是起訴時律師的戰略選擇。

Q7既判力跟一事不再理差在哪?

一事不再理(第253條)作用於訴訟繫屬中、禁止重複起訴;既判力(第400條)作用於判決確定後、永久封存訴訟標的。

Q8怎麼主張對方的後訴違反既判力?

調出前案確定判決,比對訴訟標的是否同一,在答辯狀載明前案字號聲請依第249條駁回,並備齊確定判決書正本。

Q9判決確定後我才還錢,怎麼擋對方執行?

清償在基準時後發生不受既判力拘束,提債務人異議之訴(強執第14條)並聲請停止執行,務必保留還款書面證據。

Q10怎麼判斷既判力的時間界線?

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時為基準,通常是二審辯論終結日;此時點之後的新事實不受遮斷。

Q11起訴時怎麼設定訴訟標的範圍才有利?

打得寬(多請求權並列)贏大敗大、輸了無退路;打得窄輸了還能另開戰場,須開案前決定戰略。

Q12既判力 vs 爭點效差在哪?

既判力是第400條明文,只鎖主文訴訟標的;爭點效是學說/實務部分採納,拘束判決理由中的重要爭點,非絕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效力依據拘束範圍突破方式
既判力民訴第400條主文之訴訟標的再審之訴(第496條)
爭點效實務學說重要爭點之認定個案衡量,非絕對拘束
一事不再理民訴第253條訴訟繫屬中之同一事件前訴終結後消滅
訴訟上和解民訴第380條和解內容繼續審判或宣告無效之訴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訴訟法第114条(既判力の範囲)
🇰🇷 韓國민사소송법 제216조(기판력의 객관적 범위)
🇨🇳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47條(重複起訴之認定,既判力相當概念)
🇩🇪 德國ZPO § 322(Materielle Rechtskraft des Urteils)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 480 + Code civil article 1355(autorité de la chose jugée)
🇺🇸 美國Restatement (Second) of Judgments §§ 17-19(claim preclusion / res judicata)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