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與查詢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專業與專家
法律人學院
公職考古題
論壇
·
專欄
·
團隊
·
Q&A
🇹🇼
台灣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
台灣
搜尋與查詢
>
公職考古題
>
地政(高普考/地特)
>
111 年 民法
地政(高普考/地特) 111 年民法考古題
民國 111 年(2022)地政(高普考/地特)「民法」考試題目,共 7 題
|
資料來源:
考選部
切換年份: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0 題選擇題 + 7 題申論題
下載題目 (.txt)
▼
第 1 題
申論題
甲、乙於民國(下同)98 年間繼承丙所有之A 不動產,但遲未辦理繼承 登記。嗣甲未經乙同意,於99 年間將A 登記於自己名下。乙於110 年 以其繼承權及對A 之所有權遭甲侵害,訴請塗銷乙之登記、並將A 登記 為甲、乙公同共有。就乙之請求,甲則抗辯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罹於 時效。何者有理?(25 分)
▼
第 1 題
申論題
甲嗾使其比特犬追咬老翁乙,行人丙路見不平,乃奪取路人丁之手杖 打犬。結果比特犬被打傷而逃;然丁之手杖打犬時,應聲折斷。乙之長 衫亦被比特犬所咬破,而免於犬咬之災。試申論丙對於甲之比特犬傷、 丁之杖斷、乙之長衫破損,各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否?(30 分)
▼
第 2 題
申論題
甲將其所有已登記之A 屋出租予乙期間中,向乙借用新臺幣300 萬元。 乙於租賃期間屆滿時非但未將A 屋返還予甲,並於繼續占用A 屋長達 20 餘年後,主張其符合時效取得規定,請求登記為A 屋之抵押權人。乙 之請求是否有理?(25 分)
▼
第 2 題
申論題
被繼承人甲遺有A、B 兩筆土地,由乙、丙共同繼承並登記為乙、丙公 同共有。乙未經丙同意,請求分割其中A 地,不必就甲之全部之遺產全 部合一請求分割。試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35 分)
▼
第 3 題
申論題
就甲、乙、丙分別共有A 不動產之情形,甲死亡後,其就A 之應有部分 由丁繼承。如丁未完成繼承登記前,乙、丙、丁三人達成分割A 之協議, 丁得否依據該協議逕請求辦理分割登記?又,如甲、乙、丙三人因協議 分割A 不成而訴請裁判分割過程中,甲死亡,其就A 之應有部分由丁繼 承。於丁聲明承受訴訟、但未辦妥繼承登記之情形下,法院是否得為分 割判決?(25 分)
▼
第 3 題
申論題
甲、乙為配偶,育有丙、丁二子,甲、乙自身之資力均已不能維持生活, 丙、丁二子均為成年,且皆有正職,故有一定資產收入。乙死亡後,甲 與丙同住,甲、丙、丁之間並未達成協議以給付金錢作為扶養甲之方法。 其後,甲死亡後,丙主張甲於生前均由丙扶養照顧,援引不當得利之法 律關係,請求丁應返還丙所代墊之費用,丁以未經親屬會議為辯,請求 法院駁回丙之聲請,是否有理由?(35 分)
▼
第 4 題
申論題
甲提供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500 萬元之A 不動產供乙設定普通 抵押權,以擔保其對乙之500 萬元借款(下稱B 債務),並約定甲屆期 未清償B 債務時,即應將A 之所有權移轉於乙,但雙方於設定抵押權當 時並未將該約定併為登記。試問:甲、乙間之約定是否有效?雙方設定 抵押權後,甲將A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於丙,並完成移轉登記。如甲屆期 未能清償B 債務時,乙得否請求丙將A 屋所有權移轉於乙?(25 分)
地政(高普考/地特) 111 年其他科目
不動產估價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國文
土地估價
土地政策
土地法規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土地經濟學
基礎能力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
公民與英文
土地法大意
土地行政大意
土地利用概要
土地法規概要
民法物權編概要
法學知識
土地利用
土地登記
土地登記概要
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土地政策研究
土地經濟學研究
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概要
鐵路法
鐵路法概要
土地估價研究
土地法規與土地政策
憲法與英文
綜合知識測驗(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民法物權篇概要
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與土地重劃)
中華民國憲法
公民與本國史地大意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本國歷史與地理概要
土地行政及土地政策
專業知識測驗(土地法規概要)
綜合知識測驗(一)(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本國歷史、地球科學)
綜合知識測驗(二)(法學緒論、數的推理)
公有財產管理
專業知識測驗(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土地經濟學)
綜合知識測驗(一)(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數的推理)
綜合知識測驗(二)(本國歷史、地球科學、英文)
綜合知識測驗(中華民國憲法概要、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概要)
行政法
土地法
民法總則及物權編
地籍測量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英文
行政法概要
查看所有考試的「民法」考古題 →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