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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95 年現行考銓制度考古題

民國 95 年(2006)人事行政「現行考銓制度」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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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分類制與職位分類制的根本精神有何不同?我國於民國七十六年將上述兩制合 而為一,實施迄今有何缺失?請分別申論之。(25 分)
論者有謂,我國目前之人事行政業務係由考試院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共理,或 可稱為「人事行政雙重首長制」。試就憲法有關人事行政職權之劃分說明其內涵, 並論述兩院共享人事權之困境及可能解決之道。(25 分)
委任公務人員如何取得薦任官等任用資格?請依公務人員考試、任用及考績等三法 之相關規定說明之。(25 分)
試說明公務人員任用法中,有關權理之規定。並就權理制度之利弊評論之。(25 分)
何謂「平時考核」、「年終考績」、「專案考績」?請分別說明三者的功能及三者 之間的關係為何?(25 分)
公務人員待遇制度必須遵從「同工同酬」的原則。試說明公務人員俸給法中有關同工 同酬的規定。並論述政府人事制度在設計或實務運用方面是否有違同工同酬之處? (25 分)
現行公務員懲戒法對懲戒的事由、懲戒處分的種類,以及有關停職各有何明文規定? 請分別申述之。(25 分)
何謂機要人員?機要人員進用之規定如何?並請就我國現行機要人員進用制度之得 失加以評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