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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97 年現行考銓制度考古題

民國 97 年(2008)人事行政「現行考銓制度」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4 題申論題

以下二個子題之敘述均為我國現行考試制度中的重要內容;不過,這二個敘述內容 都有錯誤。請指出錯誤之處並加以更正,再說明該項規定之立法旨意。 公務人員之考試,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 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13 分) 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及格人員於分發後, 可於三年內請求轉調至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 學校任職。(12 分)
從策略性待遇的角度考量,一個妥善的公務人員待遇政策宜考慮「內在衡平性」 (或稱內在公平性)與「外在衡平性」(或稱外在公平性)的因素。試論述其意涵。 (25 分)
以下三個子題所述均為我國現行公務人事制度之重要特色,試分別說明之。 我國現行考銓制度何以有「官職併立制」之稱?(9 分) 公務人員俸給制度的俸表為何設計為「俸點制」?其相關規定為何?(8 分) 職務列等採「職務跨等」設計,其立制用意為何?相關規定又為何?(8 分)
解釋名詞:(每小題5 分,合計25 分) 功績制(merit system) 共同提撥制 調處(註: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 所得替代率 年功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