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政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令(行政命令)
- 非居住者居留超過九十天時其勞務報酬應全部課稅
非居住者居留超過九十天時其勞務報酬應全部課稅
- 外人來台提供勞務之報酬應依法課稅
外人來台提供勞務之報酬應依法課稅
- 海外學人休假回國期間取得國外大學之薪資無納稅義務
海外學人休假回國期間取得國外大學之薪資無納稅義務
- 外國使領館附設學校員工之報酬應課稅
外國使領館附設學校員工之報酬應課稅
- 進口機器所含製造成品之專利費及設計費課稅釋疑
進口機器所含製造成品之專利費及設計費課稅釋疑
- 獨資或合夥人應按當年度盈餘應得數額課稅
獨資或合夥人應按當年度盈餘應得數額課稅
- 合夥獨資營利事業提起行政救濟時其投資人綜合所得稅計課釋疑
合夥獨資營利事業提起行政救濟時其投資人綜合所得稅計課釋疑
- 個人出價購得山林地並出售地上物之所得屬一時貿易之盈餘
個人出價購得山林地並出售地上物之所得屬一時貿易之盈餘
- 受僱於他人之藥師非屬執行業務者
受僱於他人之藥師非屬執行業務者
- 國大代表兼職薪資收入應課所得稅
國大代表兼職薪資收入應課所得稅
- 外事警察人員按月所領外事加給應併計薪資所得課稅
外事警察人員按月所領外事加給應併計薪資所得課稅
- 發給員工出勤獎勵品應折價併入薪資所得
發給員工出勤獎勵品應折價併入薪資所得
- 董監事及員工之酬勞金應按薪資所得扣繳
董監事及員工之酬勞金應按薪資所得扣繳
- 教職員所領山地加給及研究費應併入薪資所得扣繳
教職員所領山地加給及研究費應併入薪資所得扣繳
- 董事長領取之薪資即使因故退回仍應依法課稅
董事長領取之薪資即使因故退回仍應依法課稅
- 省府委員所領定額研究考察補助費屬薪資所得
省府委員所領定額研究考察補助費屬薪資所得
- 公教人員所領水電津貼檢據報銷者免稅
公教人員所領水電津貼檢據報銷者免稅
- 公教人員中秋節福利金應依法合併薪資課稅
公教人員中秋節福利金應依法合併薪資課稅
- 抵押借款到期確未收到利息者自無納稅義務
抵押借款到期確未收到利息者自無納稅義務
- 合會會員得標金超過儲蓄額之差額為利息所得
合會會員得標金超過儲蓄額之差額為利息所得
- 抵押借款經法院拍賣取償者以實際取得之利息課稅
抵押借款經法院拍賣取償者以實際取得之利息課稅
- 債權人之應收利息應俟實際取得時才予課徵
債權人之應收利息應俟實際取得時才予課徵
- 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納稅或其他債務應視同支付租金
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納稅或其他債務應視同支付租金
- 不履行契約退還租金部分可免申報
不履行契約退還租金部分可免申報
- 地主利用他人押金建屋借其使用應就該押金計息課稅
地主利用他人押金建屋借其使用應就該押金計息課稅
- 向法院提存之租金俟出租人領取時才歸戶課稅
向法院提存之租金俟出租人領取時才歸戶課稅
- 農產品收入無土地賦額作為計算依據者依調查核課
農產品收入無土地賦額作為計算依據者依調查核課
- 配偶之所得不論採用何種財產制度均應合併申報
配偶之所得不論採用何種財產制度均應合併申報
-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應合併申報不得個別申報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應合併申報不得個別申報
- 妻與前夫所生子女與納稅人共同生活者亦得列為受扶養親屬
妻與前夫所生子女與納稅人共同生活者亦得列為受扶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