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字第 102035108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20、47 條、地方制度法第 2、18 條規定參照,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分屬不同行為態樣,同一事件中,個別行為人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是否符合上述規定,應分別檢視,如有違反者,由具有管轄權限機關予以裁罰。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間權責劃分,應依各該主管機關原對該事業監管權責之業務分工決定
- 電子郵件1030108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 將其他網站的新聞內容文章轉貼至mobile01網站上,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說明如下:(一) 如果該等文章屬單純傳達事實的新聞報導所作成的語文著作,依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人均得加以利用,無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二)…
- 電子郵件1030108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您自行製作影片上傳網路參加電腦公司舉辦之創意廣告比賽,是否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屬於著作之合理使用一節,經檢視來信所附之影片內容,內含多張圖片及影片片段,屬著作權法所保護的美術著作或視聽著作,若該等著作非屬您的創作,則您將其重新剪輯並上傳至網…
- 七108縣市政府為查核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是否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得函查其所得資料函釋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200681960號函
七108縣市政府為查核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是否違反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得函查其所得資料
- 交通部 102.08.09. 交航字第10250108171號公告函釋交通部交航字第10250108171號公告
- 法律字第 1010310840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執行法第 7 條、稅捐稽徵法第 23、24 條等規定參照,法務部 101.06.22 法令字第 10103104950 號釋令對於稅捐案件,如經分署執行,移送機關未能全額受償,經分署核發執行憑證者,亦應有所適用,即稅捐案件經分署核發執行憑證,並無中斷徵收期間(執行期間)效果,亦不生執行程序終結效果
- 法律字第 101031089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行政執行法第 7 條及司法院釋字第 287 號解釋參照,倘原行政處分於新令釋發布前已確定,並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案件,尚不受新令釋影響,於執行期間內仍依法執行,又執行期間乃法定期間,並非消滅時效,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核發執行憑證並無中斷執行期間之效力
- 法律字第 1010311082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參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規定,祭祀公業條例有關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規定,本應優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故鄉(鎮、市)公所基於特定目的且係執行法定職務,依條例規定公告、陳列、刊登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不動產清冊,如未逾越必要範圍,自得為之,惟文件所需填具個人資料仍應符合比例原則,而於必要範圍內為之
- 法律字第 101031108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地方立法機關或民意代表基於問政需要,要求公務機關提供資料,公務機關可否提供乙事」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1031108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職業訓練法第 31-1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參照,申請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單位需符合「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全國性專業團體」及「申請認證之技能職類與其會員從業之技能相關」二要件,惟財團法人並非以人的組合而成立,且無從判斷會員所從事職業技能為何,故難認符合上述要件
- 法律字第 101031086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建議修正民法第 14 條第 2 項及第15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1031089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168 條規定參照,人民對於「行政法令之查詢」所得陳情範圍,並不限於法律或法規命令,尚包括行政機關為辦理行政事務所訂行政規則
- 法律字第 101031089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立法委員所詢「個人資料保護法分階段施行原因及企業分兩次配合法令而有無擾民情形乙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01031087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罰法第 26 條等規定參照,政府採購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係為確保投標公正,避免不當或違法行為介入,僅係主辦機關所為不利處分,非以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對於過去不法行為之制裁,究非「裁罰性」不利處分,不屬行政罰法適用範疇,而無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 法律字第 101031089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民法第 34 條規定參照,如全國性財團法人成立後主要業務已偏離主管機關業管範疇情形,可能涉屬「設立目的非關教育事務或不合公益」、「業務項目與設立目的不符」等情事,主管機關得依上述規定撤銷或廢止許可
- 法律字第 101031088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民法第 1063 條規定參照,受婚生推定子女在未先有否認子女之訴之勝訴確定判決前,該子女在法律上不能不認為夫之婚生子女,無論何人皆不得為反對之主張,亦無從藉由親子血緣鑑定或訴訟而穿透婚生推定性,戶政機關亦無從為反於法律規定之登載
- 法律字第 1010310882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118 條及相關實務學說見解參照,違法行政處分撤銷效果是否溯及既往,宜視對社會秩序及當事人利益影響而定,不宜過於機械,以兼顧既成之法律秩序與當事人權益之衡平
- 法律字第 101031087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民法第 1063 條規定參照,所稱「婚姻關係存續中」係以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為前提,倘婚姻關係自始不成立,所生子女自無從依上述規定推定為婚生子女,從而不受應提起否認之訴之限制,而得以一般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為之
- 法律字第 101031087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菸酒管理法第 10 條等規定參照,「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如係核發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法定要件,則主管機關為確保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持續存在,尚非不得以該要件為附款,俾利法律目的之達成
- 法檢字第 101002210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律師法第 4 條規定參照,如法官受休職 1 年處分,於期滿前辭職獲准,因已非現任公務人員,故無該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之適用,而得依同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向各法院聲請登錄,惟登錄後並應加入律師公會,始得執行律師職務
- 法律字第 101031086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民法第 125 條規定參照,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要點(草案)規定喪葬費及撫卹金給付性質,應屬一次性給付,即無民法第 126 條適用,應適用請求權時效規定,因 1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法律字第 101031087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就「台灣永社」申請籌組,因該會宗旨及任務係以健全民主憲政法治、保障人權自由及伸張公平正義為主,與法務部職掌尚無直接關連,故不宜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法律字第 1010310819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及法院實務見解參照,對任職非資訊機構辦理資訊業務人員溢發專業加給,於溢發行政處分未撤銷前,效力繼續存在,原處分機關對受領人尚未發生返還給付請求權,迨撤銷原處分後,受領給付始構成不當得利,原處分機關始發生給付返還請求權,該請求權消滅時效自撤銷處分生效時起算
- 法律字第 101031081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135 條及法院實務見解參照,行政契約若因給付內容屬於「中性」,無從據此判斷契約屬性時,應就契約整體目的及給付目的為斷,又契約法律性質究屬公私法性質,應從客觀上契約內容綜合予以判別
- 法律字第 101031085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民法第 1072 條及相關函釋參照,日據時期臺灣習慣「媳婦仔」與「養女」身分關係完全不同,二者可互為轉換,惟須具備身分關係必要條件,另「死後養子」習慣,繼承權係由養子身分而發生,繼承內容含戶主身分及家產,乃源於宗祧繼承的香火繼承制,以死者祭祀及財產繼承為目的
- 法律字第 101031081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及相關函釋參照,信賴保護原則要件有三,須有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信賴值得保護,有無該原則適用,因涉及授予利益行政處分存在及其他有關事實認定,宜依具體個案情節審認
- 關於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3.2.1 審視標準之佐證資料第 2 點「董事會會議紀錄應記載『所有董事皆清楚瞭解所報風險管理相關提案之內容』」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得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1 年 8 月 3 日壽會博字第 101084970 號函(如附件)所報建議方式辦理,請查照行政規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管保財字第10102514960號
關於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3.2.1 審視標準之佐證資料第 2 點「董事會會議紀錄應記載『所有董事皆清楚瞭解所報風險管理相關提案之內容』」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得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1 年 8 月 3 日壽會博字第 101084970 號函(如附件)所報建議方式辦理,請查照
- 法律字第 101031080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執行法第 36~40 條參照,即時強制方法對人民權益影響較大,除必須具備緊急性與必要性一般要件外,更須具備特別要件始得實施,故主管機關如為調查未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嫌疑處所,對於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得否施以即時強制,仍須視個案具體情形而定
- 法律字第 101031080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6 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參照,警政署將司法機關公告通緝部分內容,公開於網站提供不特定民眾查詢,倘該等個人資料非屬緩起訴、職權不起訴或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執行紀錄等「犯罪前科」資料,尚無該法第 6 條適用,而應適用第 16 條規定
- 電子郵件1010830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有關 您的來信,回復如下:一、 來函所述論壇架設「私人網路遊戲伺服器」,如係指未經遊戲軟體業者授權,重製遊戲軟體,私自架設網路遊戲伺服器(簡稱私服),提供他人到自己的網站玩遊戲,該行為涉及侵害遊戲軟體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問題。又…
聽證
指行政主體在作成決定前,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有關人員陳述意見、說明作證機會的概念。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明文規定聽證程序的內容(第54條至第66條),且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訂定補充的程序要求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時機,包含行政處分的聽證程序(第102條、107條、第108條)、法規命令的聽證程序(第155條、第156條)及行政計畫的經聽證程序(第164條第1項)。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根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者。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第1098條第1項)、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100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法第8條)等。
管教權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免稅額
「免稅額」是計算稅捐負擔之減項。以綜合所得稅為例,依所得稅法第13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是就綜合所得淨額課徵之,而綜合所得淨額的計算,是以個人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 所得稅法於第17條規定免稅額扣除,是為了反應一個社會中維持個人物理生存的最低額度,扣除後才能正確衡量納稅義務人真正的稅捐負擔能力。依現行規定,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
商標合理使用
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型態。前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情形;後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使用目的,而有使用他人之商標用以指示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之必要,且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108年商標法修正草案第36條規定參照)
裁決書
裁決書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汽車之違規事件係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慢車、行人及道路交通障礙之違規事件以及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事件則由警察機關處罰(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37條第5項【嗣前揭規定於108 年4 月17日修正公布,並移列為同條例第37條第6項】)。又當事人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得向舉發機關或裁決機關申訴,不服申訴結果可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若對裁決仍不服者,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第2項)。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