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109.01.03. 四工交字第1080094541號公告函釋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四工交字第1080094541號公告
公告台 9線蘇花改南澳–和平及和中–大清水路段,自通車後開放行駛車 種
- 法律字第 108035173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公營事業機構回歸企業化經營,並未納入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政府機關」之範圍。至如公營事業機構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者,就其受託事務範圍內,仍視同政府機關,而有政府資訊公開法之適用。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時,須個案具體判斷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 法律字第 108035193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主管機關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36、38 條規定實際採取之行政措施,應依個案情形為合目的性之裁量,並應依循行政程序法第 7 條規定之比例原則為之。倘行政行為所規範之事實關係並非具體,則應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授權的法規命令定之
- 法廉字第 108050103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疑義之說明
- 法廉字第 108050103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如由原不具公職人員身分之公務員或專家學者、社會人士擔任職務,於執行政府或公股代表董監事職務時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應自行迴避
- 法律字第 108035146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日據時期原則上不得重婚,重婚屬於撤銷婚姻、裁判離婚之事由,而身分關係之發生或終止,不以申報戶口而發生效力,無論協議離婚或裁判離婚均無須為戶籍上之登記。當事人婚姻關係存續與否,則涉及戶政登記之個案事實調查及認定事項
- 法律字第 108035193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屬於同一行政主體之行政機關間,並不能各自代表其所屬之同一行政主體締結行政契約。系爭土地於早期同屬郵政總局及電信總局所共同管理之土地,其所有權仍應為國有土地。據此,該二局就共同管理之土地如何使用所為協議,尚無從成立民法第 820 條第 1 項規定之分管契約
- 法律字第 108035193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解釋函令,如為協助業務機關辦理計算稅額事項所為之解釋,性質上為行政規則,應具有拘束業務被監督機關之效力。惟其已涉及稅基之計算標準及徵免稅額,而影響人民應納稅額及財產權實質且重要事項,則應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 法律字第 108035186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財團法人基金計算及認定基準辦法第 5 條第 1 項所稱前 3 年度,係指財團法人將取得財產列入基金時,該年度之前 3 年度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08.12.31. 高市監車字第1080162107號公告函釋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市監車字第1080162107號公告
公告本所 109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本部自108年11月19日起核發之地政士證書及證明均已加上二維條碼(QR Code)函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80267009號函
本部自108年11月19日起核發之地政士證書及證明均已加上二維條碼(QR Code)
- 電子郵件1081227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 有關您所詢於拍攝商店街場景時,將當時商店街正在播放的懷舊台語老歌一併錄製於影片中一事,如該歌曲屬於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音樂著作(詞、曲)及錄音著作(錄有聲音之唱片),則可能涉及上述著作之重製利用行為,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
- 謹檢送 108 年 12 月 11 日「研商銀行代理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相關事宜」會議紀錄如附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會議決議辦理,請查照。書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保局(產)字第1080496257號書函
謹檢送 108 年 12 月 11 日「研商銀行代理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相關事宜」會議紀錄如附件,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會議決議辦理,請查照。
- 法檢字第 1080454660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因應 108.12.19 施行之刑事訴訟法第八章之一限制出境、出海新制,為避免法院作業不及、並利入出境、出海主管機關配合執行,應於偵查卷面及起訴送審函片,註明限制出境、出海起迄期間。如原限制出境、出海所餘期間,於起訴時僅剩約一月時,起訴公文併副知入出境、出海之主管機關,以避免被限制出境、出海之被告趁隙逃逸
- 院台資一字第 1080034905 號司法院司法院
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聲請事件部分)」新增服務
- 秘台人三字第 1080034904 號司法院司法院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法官以外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 9 點所定依法院組織法第 112 條規定議處之案件,無須依該要點第 2 點規定報送司法院
- 法制字第 108025220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務部就有關「基隆市廢棄車輛清理自治條例(草案)」乙案之意見
- 法律字第 10803518540 號司法院司法院
依照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第 5 條規定,適用本法第 24 條第 2 項之財團法人,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或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故若年度收入總額 6 億 9,271 萬 5,538 元,依上開相關規定,「應」建立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備查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080031751 號司法院司法院
- 108年度署聲議字第 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按「拍賣不動產,執行法院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投標之方法行之。」「投標人應以書件密封,投入執行法院所設之標匭。前項書件,應載明左列事項:一、投標人之姓名、年齡及住址。二、願買之不動產。三、願出之價額。」為強制執行法第 85 條、第 87 條所明定。次按,「法院認定投標是否有效時,應依投標書各項記載之外觀,為整體與綜合之考量,並依其投標能否確保投標之秘密性及正確性,客觀認定之。倘投標書之記載,足以確定其投標應買之不動產與拍賣之不動產具有同一性者,且無其他無效事由時,其投標即應認為有效。」「不動產之拍賣,以投標方式行之者,投標人應於開標前繳納定額保證金,並以書件(即法院印制之投標書)載明:一、投標人之姓名、年齡、住址,並簽名蓋章。若委託代理人到場,代理人須提出已有特別授權之委任狀。投標人為未成年人或法人者,須書明其法定代理人。投標人為多數人者,亦應分別列明。二、願買之不動產,例如不動產之坐落標示。三、願出之價額,密封投入執行法院所設之標櫃。」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0 點第 4 款及強制執行須知第 11 點第 4 款分別定有明文。因行政執行法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對義務人之不動產應如何拍賣並無規定,本署各分署(下稱分署)自可依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準用上開強制執行法、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及強制執行須知等規定辦理。又分署認定投標有效與否,應依投標書各項記載之外觀,為整體綜合之考量,並依其投標能否確保投標之祕密性與正確性,能否依標單之記載認投標人所願標買者即為該件標的,客觀認定之。況一般投標人,或因欠缺法律知識,或因一時疏忽,致投標書常有漏寫、誤寫之情事。若一概均認為無效,未免過苛,有損當事人之權益,且以最高標者為有效,於移送機關及義務人亦較有利(臺灣高等法院 85 年度抗字第 2789 號民事裁定意旨參照)。是以,除依投標書之記載,客觀上難以認定投標之內容者外,不宜因其記載之形式上欠缺或輕微瑕疵,即認為廢標,致須另行招標,並影響投標人及執行當事人之利益(楊與齡著,強制執行法論,96 年 9 月修正版,頁 480 意旨參照)。至於就數宗不動產拍賣之情形,拍賣公告上分別記載「標別」,僅係方便分署區別投標人所願標買之不動產,並非供分署確定投標人所願標買不動產之唯一依據;是投標人雖因一時疏忽,致投標書內誤寫標別,惟依投標書所載「願買之不動產」之坐落標示,客觀上依其形式如足資識別投標人願買之不動產與拍賣不動產同一者,其投標即為有效(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9 年度抗字第 26 號民事裁定意旨參照)。查本件不動產拍賣公告(下稱系爭公告)主旨記載:「公告以投標方法拍賣本分署 101 年度遺稅執特專字第 11785 號等行政執行事件……」,系爭公告之「附表」第 11 標之不動產(下稱系爭不動產),其公告最低拍賣價格為 27 萬元。而拍定人即戊○○公司之投標書(下稱系爭投標書)除載明投標人為戊○○公司(同時書明其法定代理人為己○○,並分別蓋章)、住址、統一編號等項外,有關應買之不動產建號、建物門牌、權利範圍、願出價額分別記載「739 」「詳如公告」「1/5」「323,000」,有關總價記載「?拾?萬?仟元」,至於其案號欄位記載「101 年度 遺稅執特專字第 11785 十一號」,標別欄位記載「1 標」,此有系爭公告、系爭投標書附於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卷可稽。是以,系爭投標書案號及標別欄位記載「101 年度遺稅執特專字第 11785 十一號」及「1 標」固與系爭公告中「101 年度遺稅執特專字第 11785 號」及「第 11 標」之字別略有不同,惟其餘部分並無不同,而由系爭投標書案號及標別欄位結合其餘各項記載之外觀,為整體與綜合之考量,應可認定甲公司係應買系爭公告附表第 11 標之系爭不動產,尚無與該公告附表第 1 標或其他標之不動產有任何混淆之虞,又其投標金額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爰行政執行分署承辦之行政執行官認定應由甲公司得標,此有不動產拍賣筆錄附於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卷可參,依前揭規定及說明,並無不合。
- 秘台廳民一字第 1080034681 號司法院司法院
配合 109 年 1 月 1 日施行之勞動事件法,各法院應依「地方法院受理勞動事件事務分配辦法」辦理相關分案事宜,另說明新修正「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新增相關字別之注意事項
- 秘台人二字第 1080034662 號司法院司法院
關於遴選法官職前研習人員請假日數超過研習期間百分之五時,應相對延長審判實習期間之日數計算疑義
-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74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規定及逐點說明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管保壽字第10804960744號函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74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規定及逐點說明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108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管保財字第10804963291號函
- 電子郵件1081223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由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所詢自行設計之「行李束帶」,如係僅具有實用性之物品,或係以模具製作或機械製造可多量生產之「工業產品」,即非我國著作權法所…
- 電子郵件1081223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有關您來信所述,將買斷之原創圖案修改成另一圖案,可能涉及以下情形:
- 發法字第 1080027446 號司法院司法院
為舉辦學生代表選舉、確認投票學生身分而提供學生選舉人名冊,因提供對象為學生會,非屬不特定多數人,且選舉後即收回該名冊,可認個人資料利用之手段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法律字第 1080351896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人工生殖受術妻於其夫死亡後,仍植入胚胎致懷孕分娩所生子女之身分認定,無法適用人工生殖法第 25 條規定視為受術夫妻之婚生子女,戶政機關以非婚生子女身分辦理出生登記並從母姓,尚符民法第 1059-1 條前段規定
- 法律字第 108035188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國人與奧地利國人如欲成立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 2 條關係,均有結婚之真意並符合相關要件者,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46 條規定,現得於我國辦理結婚登記
- 電子郵件1081219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據了解,所謂同人,係指有相同習慣、興趣、志向的人們、同好,亦被廣泛用於指代愛好者用特定文學、動漫、電影、遊戲作品中人物創作、情節與原作無關的文學或美術作品,在日本同人作品因會帶動原著作之銷售,故該國著作權人似有容忍未取得授權而重製或改作…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根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者。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第1098條第1項)、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100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法第8條)等。
免稅額
「免稅額」是計算稅捐負擔之減項。以綜合所得稅為例,依所得稅法第13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是就綜合所得淨額課徵之,而綜合所得淨額的計算,是以個人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 所得稅法於第17條規定免稅額扣除,是為了反應一個社會中維持個人物理生存的最低額度,扣除後才能正確衡量納稅義務人真正的稅捐負擔能力。依現行規定,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
聽證
指行政主體在作成決定前,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有關人員陳述意見、說明作證機會的概念。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明文規定聽證程序的內容(第54條至第66條),且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訂定補充的程序要求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時機,包含行政處分的聽證程序(第102條、107條、第108條)、法規命令的聽證程序(第155條、第156條)及行政計畫的經聽證程序(第164條第1項)。
管教權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商標合理使用
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型態。前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情形;後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使用目的,而有使用他人之商標用以指示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之必要,且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108年商標法修正草案第36條規定參照)
裁決書
裁決書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汽車之違規事件係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慢車、行人及道路交通障礙之違規事件以及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事件則由警察機關處罰(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37條第5項【嗣前揭規定於108 年4 月17日修正公布,並移列為同條例第37條第6項】)。又當事人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得向舉發機關或裁決機關申訴,不服申訴結果可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若對裁決仍不服者,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第2項)。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