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郵件1081205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有關 您詢問在台北舉辦陳小春STOP ANGRY巡迴演唱會,直接向香港音樂版權所屬協會即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取得音樂版權授權,有無合乎相關規定一事,答復如下:
- 電子郵件1081205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所詢參加競賽所製作之微電影利用唱片專輯中的歌曲,會涉及音樂著作(詞、曲)及錄音著作(CD)的「重製」行為;若完成之影片具有原創性,您本身即為該影片(視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自可在競賽活動中公開上映,不須另行取得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的授權…
- 智著字第1080007507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75070號
主旨:有關貴會函詢營利性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相關事宜一事,如說明,請查照。
- 108年度署聲議字第 73 號司法院司法院
按「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實施查封後,債務人就查封物所為移轉、設定負擔或其他有礙執行效果之行為,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債務人應交出之不動產,現為債務人占有或於查封後為第三人占有者,執行法院應解除其占有,點交於買受人或承受人……」「不動產之強制執行,除本節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動產執行之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租賃契約後,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占有前,經執行法院查封者,承租人不得主張係查封前與債務人訂約承租該不動產,阻止點交。」分別為行政執行法第 26 條、強制執行法第 51 條第 2項、第 99 條第 1 項、第 113 條及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7 點第 10 款所明定。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者,法院得除去該權利或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民法第 866 條第 1 項、第 2 項亦定有明文。所謂抵押權受影響,係指抵押權人屆期未受清償,實行抵押權時,因抵押物上有成立於抵押權設定後之負擔,影響抵押物之交換價值,致無人應買或出價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之情形而言。又執行機關依債權人之聲請,除去抵押物上義(債)務人與第三人間所訂定之租賃契約,其目的係在點交不動產於買受人(臺灣高等法院 86 年度抗字第 3664 號裁定意旨參照)。查本件行政執行分署以義務人先後於100 年 12 月 20 日、103 年 7 月 31 日將渠所有花蓮縣吉安鄉南埔段之土地及其上建物(以下合稱系爭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並於調查過程中,因異議人提出與義務人訂立租賃契約(下稱系爭租約),認系爭不動產有租賃關係存在之狀態,以不點交為拍賣條件進行第 1 次拍賣程序,嗣因無人應買,且經抵押權人申請,爰依法除去該租賃關係,固非無據。惟查,本件依系爭租約所載,異議人雖係於 105 年 5 月 1 日與義務人簽約,租期自 105 年 5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止,然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人員於 105 年 5 月 17 日至系爭不動產現場辦理查封時,義務人、第三人己○○均在場,己○○當場提出租賃契約,並表示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租賃期間自 104 年 10 月 1 日至 105 年 9 月 30 日止,是當日為己○○占有使用系爭不動產。再查,異議人於 108年 3 月 11 日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人員現場履勘時,陳稱係於 105 年 5月份搬入系爭不動產,嗣於 108 年 8 月 2 日至行政執行分署時,復陳 108 年 3 月 11 日所稱「105 年 5 月份搬入」,係指家具 5 月底慢慢搬進去,人是 7 月搬進去,顯見異議人係在 105 年 5 月 2 日系爭不動產經地政機關查封登記之後始行占有,揆諸前揭規定,系爭不動產於拍定後,行政執行分署即得解除異議人之占有,點交於買受人或承受人,不因異議人與義務人訂有系爭租約而受影響,自無除去租賃關係之必要,又行政執行分署於系爭不動產之拍賣公告註明不點交,拍賣條件有誤,亦尚難因系爭不動產第 1 次拍賣無人應買,即認有民法第 866 條規定之情事。是行政執行分署逕依抵押權人申請除去異議人與義務人之租賃關係,即有未合。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080032775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 116 條之 2 第 1 項第 1 款命被告定期向警察機關報到時,要依說明事項妥適辦理
- 院台廳刑一字第 1080032773 號司法院司法院
有關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 116 條之 2 第 1 項第 6 款命被告交付或通知主管機關不予核發護照、旅行文件,宜限於對被告限制出境時始得為之
- 法律字第 108035177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機關與行政助手間所定契約之性質,可分為適用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私法契約上「勞務採購」或屬行政程序法第 137 條規定之行政契約,應以具體契約內容判斷之
-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080032807 號司法院司法院
重申民事保護令相關裁定、家庭暴力罪及違反保護令罪判決之裁判電子資料已定期傳送家庭暴力防治電子資料庫,故毋需再函送予衛生福利部
- 電子郵件1081204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語文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原則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後50年(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0條第1項)。當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屆滿,該著作即成為公共財產,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無須徵求授權,先予說明。
- 智著字第10800073490號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著字第10800073490號
主旨:有關貴府函請本局就各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村(里)長辦公室等非營利場所設置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涉及著作權費用,統籌研議全額專案補助一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 108 年 12 月 4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60006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管保財字第10804960009號函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 108 年 12 月 4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60006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法律字第 108035177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關於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4-1 條規定,由代表人或負責人負退休金或滯納金清償責任,並於該代表人或負責人屆期未繳納時移送行政執行之解釋適用疑義,宜由貴部探求立法目的及規範意旨先予釐清,以資周延
- 法律字第 108035179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鑑於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有其特殊性,宜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另行研擬制定法律定之,於完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宗教財團法人,其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等事項,均排除財團法人法之適用
- 法律字第 1080351797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按財團法人法第 43 條規定,如董事長未依規定召集董事會,經現任董事三分之一以上以書面提出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董事會議時,董事長即須召集之。惟董事長受請求而未於一定期限內召集者,為防止董事長故意不為召集,請求之董事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逕行召集
- 法律字第 108035179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行政罰法第 3 條規定之「行為人」定義,僅適用於行政罰法本身,並非可適用於各個法律或自治條例所規定之「行為人」解釋。另有關跨境電商未於我國辦理分公司登記者,行政處分送達方式,應依行政程序法第 70、86 條等規定辦理
- 法律字第 10803517230 號司法院司法院
主管機關於財團法人法施行前,就財團法人之設立訂有捐助財產總額之最低數額者,於本法施行後,擬動用基金時,應符合設立當時主管機關所定捐助財產總額之最低數額。所購置之動產或不動產所有權歸屬於該財團法人者,自得列入經法院登記之財產,並計入基金之總額。若財團法人擬動用基金,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並陳報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
- 法律決字第 10803518220 號司法院司法院
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涉及其營業上秘密,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自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惟對公益有必要者,則不在限制範圍。是否有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資訊,涉及具體個案事實認定,應由機關本於職權判斷
- 電子郵件1081203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YouTube網站上之影片,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著作)與「創作性」(達到一定之創作高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從網路下載該等著作之行為會涉及「重製」,而透過網路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則涉及「公開傳輸」,「重製權」及「公…
- 電子郵件1081203b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謹就著作權相關部分,回復如下:依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是有關授權範圍及條件之約定,僅須雙方意思表…
- 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4 月 12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543380 號函示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答集(Q&A) 一案,洽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管保壽字第1080438386號函
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4 月 12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543380 號函示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答集(Q&A) 一案,洽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
- 法矯字第 10804003980 號司法院司法院
參照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意旨,提示各監獄自即日起至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通過生效前就受刑人與其親友發受書信之檢閱方式。各監獄僅得以「開拆不閱覽」、「儀器輔助」等方式檢查受刑人與其親友發受之書信有無夾藏違禁物品,對於內容不得閱讀或刪除,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內容資訊
- 法授矯字第 10802009550 號司法院司法院
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未能於 108 年 12 月 3 日前完成修正,致該法施行細則不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規定,爰於草案完成修正前,相關業務應循 CRPD 精神及草案意旨辦理,避免使用歧視性用語
- 電子郵件1081202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 有關您詢問欲進口香港雜誌及其贈品在臺灣銷售一事,謹就所涉著作權相關疑義,說明如下:
- 檢送西藥製造業者設置品質被授權人(Authorized Person,AP)資料表,請轉知所屬會員,依現況填報表單資料並於108年12月25日前回復本署,請查照。行政規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品質監督管理組FDA品字第1081106077號
檢送西藥製造業者設置品質被授權人(Authorized Person,AP)資料表,請轉知所屬會員,依現況填報表單資料並於108年12月25日前回復本署,請查照。
- 院台廳民一字第 1080032302 號司法院司法院
法院受理之民事事件如欠缺數訴訟要件,有其一無從補正時,即可裁定駁回,無庸先命補繳裁判費
- 電子郵件1081129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在圖書館辦理電影賞析活動及播放江蕙演唱會一事,涉及公開上映視聽著作之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原則上應使用「公播版」影片(即著作財產權人已授權放映給公眾看的影片),或逕洽著作財產權人取得同意或…
- 交通部觀光局 108.11.29. 觀業字第10830040702號公告函釋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830040702號公告
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領隊人員執業證 相關業務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 交通部觀光局 108.11.29. 觀業字第10830040701號公告函釋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830040701號公告
甄選旅行業或導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導遊人員執業證 相關業務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 法律字第 10803517910 號司法院司法院
依據財團法人法,董事及監察人之產生方式,有遴聘、人數比例、選(解)任程序等規定。又財團法人與董事、監察人間之法律關係,應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規定。至於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所定監察人之產生方式,於擬議修正捐助章程時,應陳報主管機關許可
- 電子郵件1081128函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一、按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其具有「原創性」(自行創作、非抄襲)及「創作性」(最起碼的創作高度),且非著作權法第9條所定不得作為著作權之標的者(如標語或通用名詞),始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有關您來…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根據法律規定而發生者。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086條第1項、第1098條第1項)、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民法第1003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公司法第8條)等。
商標合理使用
商標合理使用包括描述性及指示性合理使用兩種型態。前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情形;後者指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使用目的,而有使用他人之商標用以指示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之必要,且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情形。(108年商標法修正草案第36條規定參照)
裁決書
裁決書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汽車之違規事件係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慢車、行人及道路交通障礙之違規事件以及廢止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事件則由警察機關處罰(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37條第5項【嗣前揭規定於108 年4 月17日修正公布,並移列為同條例第37條第6項】)。又當事人因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得向舉發機關或裁決機關申訴,不服申訴結果可向裁決機關申請開立裁決書。若對裁決仍不服者,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參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第2項)。
聽證
指行政主體在作成決定前,給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或有關人員陳述意見、說明作證機會的概念。 我國行政程序法有明文規定聽證程序的內容(第54條至第66條),且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訂定補充的程序要求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時機,包含行政處分的聽證程序(第102條、107條、第108條)、法規命令的聽證程序(第155條、第156條)及行政計畫的經聽證程序(第164條第1項)。
免稅額
「免稅額」是計算稅捐負擔之減項。以綜合所得稅為例,依所得稅法第13條規定,個人之綜合所得稅,是就綜合所得淨額課徵之,而綜合所得淨額的計算,是以個人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 所得稅法於第17條規定免稅額扣除,是為了反應一個社會中維持個人物理生存的最低額度,扣除後才能正確衡量納稅義務人真正的稅捐負擔能力。依現行規定,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2,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並得列報大陸地區扶養親屬免稅額。
管教權
指管理和教導的權利。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明白將管教權納為親權的內涵,即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管教的權利,甚至同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也表明父母管教子女時,得予懲戒,但不得逾越必要的範圍,否則會該當家庭暴力的行為。
同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法有關婚姻章的規定,未讓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彼此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在這個範圍內,違反了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基於上述解釋意旨,108年5月22日制定公布、同年5月24日施行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明文規定,相同性別的二人,得為了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