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250 條(言詞辯論期日之指定)
法院收受訴狀後,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但應依前條之規定逕行駁回,或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移送他法院,或須行書狀先行程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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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250條規定,法院收受訴狀後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但起訴應依249條駁回、依28條移送或須行書狀先行程序者除外。
Q · 提告之後法院多久要開庭?
依民事訴訟法第250條,法院收受訴狀後,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課予法院儘速排庭的義務。但有三種例外可暫緩排庭:起訴不合法且不能補正者依第249條逕行駁回、管轄錯誤者依第28條移送他法院、案件須行書狀先行程序者則先命兩造交換書狀。對當事人而言,這代表起訴狀送出後法院不得無限期擱置不理。
白話解讀
起訴狀送進法院之後,接下來會發生什麼?250條回答了這個問題:審判長應該儘速排定開庭日期。「儘速」兩個字不是客套話,是法律對法院的義務要求。但有三種例外情況法院可以暫緩排庭:第一,起訴狀有程序瑕疵要先依249條駁回;第二,管轄錯誤要移送到正確的法院(第28條);第三,案件需要先走「書狀先行程序」,讓雙方在開庭前先用書面交換攻防。89年修法加入了第三種例外,讓複雜案件可以在開庭前先釐清爭點,避免開庭時雙方各說各話浪費時間。對當事人而言,這條的實際意義是:你送出起訴狀後,法院不能無限期擱著不理你。
法律定性
民事訴訟法第250條為起訴後的程序啟動規範,明定法院收受訴狀後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並設三項但書例外:依第249條逕行駁回、依第28條移送他法院、須行書狀先行程序者不在此限。其核心在於課予法院於收狀後儘速進入審理程序的義務,保障人民於合理期間內獲得裁判的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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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提告後多久會收到法院通知?▾
沒有法定期限,但法院有內部管考。一般民事案件從起訴到收到開庭通知,實務上大約一到三個月。若被分配到書狀先行程序,通知會更早但內容是要求提交書狀。超過三個月完全沒消息,可致電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查詢案號和進度。
Q2什麼是「書狀先行程序」?會讓我的案件更慢嗎?▾
書狀先行程序是法院要求雙方在開庭前先以書面交換攻防意見。看似多一個步驟,但讓法官開庭前就掌握爭點,開庭可直接聚焦核心問題。認真配合,長期反而可能讓案件更快審結。提出的書狀就是法官的第一印象,比口頭陳述更重要。
Q3法院一直不排庭可以催嗎?▾
可以。第250條課予審判長速定言詞辯論期日的義務。雖無具體天數,但案件明顯超過合理等待時間時,可具狀向書記官查詢進度,必要時循司法行政管道反映。
Q4提告後多久會開庭?▾
無法定明確天數,但第250條課予審判長速定期日義務,實務上一般民事案件約一到三個月收到首次開庭通知。
Q5民事訴訟法250條是什麼?▾
規範法院收受訴狀後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並設三項但書例外(249駁回、28移送、書狀先行)。
Q6什麼是書狀先行程序?▾
開庭前命兩造以書面交換攻防意見與證據,89年修法加入的效率工具,讓法官先掌握爭點。
Q7什麼是就審期間?▾
訴狀送達被告到言詞辯論期日之間給被告準備的最短期間,依251條第2項至少應有十日。
Q8起訴後怎麼掌握開庭進度?▾
保留收狀證明 → 等待一到三個月 → 配合書狀先行 → 逾期具狀或致電聯合服務中心查詢。
Q9法院一直不排庭怎麼辦?▾
具狀向書記官查詢案件進度並記錄等待時間,必要時循司法行政管道反映或陳情。
Q10收到書狀先行程序通知該怎麼做?▾
在期限內提出完整書狀與證物清單,這是開庭前讓法官了解立場的最佳機會。
Q11怎麼確認起訴狀法院已收到?▾
保留法院收狀章、收件回執或線上起訴收件編號,再以案號向法院查詢。
Q12書狀先行程序 vs 直接開庭差在哪?▾
書狀先行先以書面釐清爭點再開庭,適合複雜案件;簡單案件可直接排定言詞辯論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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