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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事訴訟法 第 77-23 條

  1. 1.訴訟文書之影印費、攝影費、抄錄費、翻譯費,證人鑑定人之日費、旅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其項目及標準由司法院定之。
  2. 2.運送費、公告法院網站費、登載公報新聞紙費及法院核定之鑑定人報酬,依實支數計算。
  3. 3.命當事人預納之前二項費用,應專就該事件所預納之項目支用,並得由法院代收代付之。有剩餘者,應於訴訟終結後返還繳款人。
  4. 4.郵電送達費及法官、書記官、執達員、通譯於法院外為訴訟行為之食、宿、舟、車費,不另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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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規定裁判費以外的訴訟必要費用:影印鑑定翻譯費等由司法院定標準,運送公告費按實支,預納剩餘須於訴訟終結後返還。

Q · 打官司除了裁判費,還有哪些費用?預繳的拿得回來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裁判費以外另有訴訟必要費用:第一項(影印、抄錄、翻譯、證人鑑定人日旅費)由司法院定標準,第二項(運送費、法院網站公告費、登報費、鑑定人報酬)按實支計算。當事人預納的費用專款專用,訴訟終結後有剩餘應返還;郵電送達費及法院人員外勤食宿車費則由法院吸收不另徵收。

白話解讀

打官司不只是裁判費那一筆錢。影印卷宗要錢、請翻譯要錢、鑑定人出庭要給日費和車馬費、寄送文書要運費。這些零碎的花費加起來,往往讓當事人在訴訟中途才驚覺預算嚴重低估。這條把所有「裁判費以外的訴訟必要費用」攤開來講清楚:第一類由司法院統一定標準(影印、抄錄、翻譯、證人鑑定人日旅費),第二類按實際花多少算多少(運送費、法院網站公告費、登報費、鑑定人報酬)。最關鍵的第三項:你預繳的這些費用是「專款專用」,法院不能挪去別的案子用,用不完的錢在訴訟結束後必須退給你。另外有個隱藏紅利:郵電送達費和法官書記官出外勤的交通食宿費,法院自己吸收,不跟你收。

法律定性

訴訟必要費用指裁判費以外、為進行訴訟所需支出的費用。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將其分為兩類:一為由司法院統一定標準者(影印、抄錄、翻譯、證人鑑定人日旅費),二為依實際支出計算者(運送費、公告法院網站費、登報費、鑑定人報酬);預納費用採專款專用並於終結後返還剩餘。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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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鑑定費太貴了,可以不繳嗎?

法院命你預繳鑑定費,若不繳,法院可能認為你放棄該項證據調查。但你可以在繳費前具狀說明費用過高,請求改用其他鑑定方式或機構。鑑定人報酬依第二項按實支計算,但法院有核定權,非鑑定人開多少就是多少。若雙方都聲請鑑定,可協議共同選定機構,通常較便宜。

Q2打完官司預繳的錢怎麼拿回來?

第三項規定有剩餘應於訴訟終結後返還繳款人。你需主動向法院聲請,附上當初的繳費收據(三聯單),法院核算實際支出後退還差額。繳費收據務必留好,遺失將使退費流程變得複雜,須先聲請法院調閱繳費紀錄。

Q3打官司除了裁判費還要付什麼?

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3,尚有影印費、攝影費、抄錄費、翻譯費,證人與鑑定人的日費、旅費等訴訟必要費用。第一類由司法院定標準,第二類(運送費、公告網站費、登報費、鑑定人報酬)按實支計算。這些最終由敗訴方負擔,但訴訟進行中通常由聲請方先墊。

Q4訴訟必要費用是什麼?

裁判費以外、為進行訴訟所需的費用,如影印、翻譯、鑑定費、證人旅費,最終由敗訴方負擔。

Q5公告法院網站費是什麼?

107年修法新增項目,公示送達在法院網站公告的費用,按實支計算,比登報便宜。

Q6專款專用是什麼意思?

預納費用只能用於該事件所預納的項目,法院不得挪用,剩餘須於終結後退還。

Q7打官司預繳的錢怎麼拿回來?

訴訟終結後主動向法院聲請退還剩餘款,附上繳費收據,法院核算實支後退差額。

Q8鑑定費怎麼算?

鑑定人報酬依實支數計算,但由法院核定,可在核定前對金額表示意見。

Q9鑑定費太貴怎麼辦?

繳費前具狀說明費用過高,請求改用書面鑑定或指定費用較低機構,或雙方協議共同選定。

Q10繳費收據遺失了還能退費嗎?

可以但較麻煩,須先聲請法院調閱繳費紀錄,故收據務必留存。

Q11訴訟必要費用 vs 裁判費差在哪?

裁判費是起訴繳的門票錢(77-13),訴訟必要費用是過程中的影印鑑定翻譯等支出(77-23)。

Q12第一項 vs 第二項費用差在哪?

第一項由司法院定統一標準,第二項按實際支出計算並由法院核定金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計算方式由誰先付可否爭執
影印/抄錄/翻譯/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司法院定標準聲請或應命之當事人預納依標準計算,超收可爭
運送費/公告網站費/登報費/鑑定人報酬依實支數計算預納,法院得代收代付金額由法院核定,得表示意見
郵電送達費/法院人員外勤食宿車費不另徵收法院吸收不向當事人收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 第2条(費用の範囲)
🇰🇷 韓國민사소송비용법 및 민사소송비용규칙(감정·증인 비용)
🇨🇳 中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6条(鉴定费、证人费用等其他诉讼费用)
🇩🇪 德國GKG i.V.m. JVEG(Zeugen-/Sachverständigenentschädigung)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icles 695-697(dépens)
🇺🇸 美國28 U.S.C. § 1920(Taxation of costs)+ § 1821(witness f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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