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函釋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司法院函釋
- 法廉字第 11405003790 號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但書第 3 款「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適用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11610 號
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於解散作業時,有關「斟酌捐助人之意思」、「選任清算人」、「財團法人清算後賸餘財產之歸屬」等適用相關法規之執行疑義
- 法律字第 11403511250 號
依財團法人法規定,監察人尚非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法定應設職位,故民間捐助財團法人得不設置監察人;若設有監察人者,則為捐助章程中應記載之事項
- 法律字第 11403509240 號
有關無人繼承之民營廣播電視事業股權,依民法第 1185 條歸屬國庫。至於歸屬國庫後應如何處理,是否為避免滋生介入民營廣播、電視事業經營之爭議,而予以變賣或為其他處置,應由權責機關依相關國庫管理法規辦理
- 法律字第 11403511560 號
被告履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不影響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之處罰,至於被告是否履行緩刑負擔,雖影響緩刑宣告是否遭法院撤銷,惟此與行政機關裁處罰鍰時是否予以扣抵係屬二事,仍應視該負擔是否符合法所明定得以扣抵罰鍰之情事
- 法律字第 11403511470 號
於行政程序進行中,身心障礙者提出合理調整請求,機關得依職權審酌並調整程序進行,是否暫停行政程序,應視行政程序之態樣及是否定有期間之限制,依具體個案情形本於權責審認判斷
- 法矯署安字第 11404011990 號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機關所轄空域均已公告列為禁止區域,如發現遙控無人機未經同意進入禁止區域,應通知轄區警察機關、權管單位取締,以維護矯正機關安全及防範違禁物品流入
- 法律字第 11403511000 號
法務部就有關中華民國護照內為僑居身分加簽或移簽之法律性質疑義一案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10900 號
董事長辭職、解任或死亡等董事長已「缺位」之情形,應由董事會補選董事長。未及補選董事長前,得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者,由董事互推一人「暫時」執行董事長職務,以利財團法人業務之推行及改選董事長會議之召開
- 法律字第 11403511230 號
為落實獎助或捐贈之普遍性原則,財團法人法第 21 條爰訂明財團法人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所為之獎助或捐贈,除有符合第 2 項除書各款所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超過當年度支出百分之十
- 法律字第 11403511130 號
財團法人不得自行於章程將董事長之選任列為特別決議事項。財團法人之董事間如無法推選或怠於推選董事長,倘依具體情形已達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財團法人有受損害之虞時,主管機關應本於監督管理權責向法院聲請選任一人以上之臨時董事,並指定其中一人為臨時董事長,代行董事會及董事長之職權
- 法律字第 11403511100 號
法務部就關於未成年人違反動物保護法是否得以其法定代理人為處罰對象疑義一案之意見
-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40101238 號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有依民事訴訟法第 249 之 1 第 1 項規定裁罰為訴訟代理人之律師者,宜於裁判確定後,通知該律師所屬律師公會
- 法律字第 11403511080 號
有關全國性社會福利公益信託,未完成受託人不具運用決定權相關條款之契約修正,得否由主管機關逕行變更信託條款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08850 號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之親子權利義務關係於其被收養期間停止;養子女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 法律字第 11403510690 號
法務部就有關分割共有物事件,函詢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涉及變價分割疑義乙案之說明
- 院台廳少家四字第 1140401092 號
因保護令事件,發生多起被害人被殺身亡之憾事,為強化通常及暫時保護令事件審理效能,函請法院切實依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規定辦理
-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40401152 號
有關司法警察機關查獲少年持有純質淨重未滿 5 公克之第三、四級毒品,得否由少年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之疑義
- 法律決字第 11403509870 號
有關行為人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建築師法應受懲戒處分之規定,其裁處懲戒時效之計算疑義之說明
- 法制字第 11402522250 號
法務部就有關「新竹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第 3 條擬修正文字乙案之意見
-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40101174 號
當事人就民事訴訟事件委任訴訟代理人者,依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第 1項本文之規定,應以委任律師為原則,例外依同項但書委任非律師者,審判長宜審酌具體個案情形後為妥慎、適法之處理
- 院台廳民一字第 1140101206 號
檢送民事訴訟書狀規則相關例稿、法院辦理民事事件新收書狀處理流程表及 QA
- 法矯署醫字第 11406003140 號
法務部矯正署訂定「醫療人員進入矯正機關安全指引」,並自 114.09.01生效。為強化醫療人員於矯正機關內之執業安全,降低醫療暴力發生風險,請各機關依指引訂定內部執行安全維護相關規範
- 法檢字第 11400199530 號
檢送行政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公告調整第二、三、四級毒品分級及品項,並自 114.08.27 生效
- 法律字第 11403509650 號
有關稽徵機關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對營業人為停止營業處分,倘營業人不履行停業義務處以怠金之執行疑義之說明
- 法律字第 11403509800 號
免除係債權人為拋棄債權,對債務人所為一方之意思表示而發生效力之單獨行為,可直接使債權發生消滅之效果。且免除屬無因行為,若免除之原因無效時,亦不影響免除之效力
- 法律字第 11403509290 號
有關因認定民眾福利身分別資料有誤,致核定民眾輔具補助金額錯誤一案,是否為違法之行政處分,以及是否有不得撤銷之情事,宜由主管機關調查相關事實及證據後,本於職權予以審認
- 院台人二字第 1142102409 號
因應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之修正,停止適用司法院秘書長 99 年3 月 11 日秘台人二字第 0990003231 號函
- 院臺法字第 1141023110 號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修正及增列第二、三級毒品之品項及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自 114 年 8 月 27 日生效
- 院台廳少家四字第 1140401050 號
關於民事保護令聲請事件加強辦理之事項,以利法院妥速評估風險及裁定核發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