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函釋與命令一覽
收錄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的行政函釋與行政命令,依發文日期由新到舊排列。點選任一筆可閱讀要旨與全文,或切換下方分類瀏覽不同來源。
最新其他函釋與命令
- 公司業務之執行,係指公司負責人處理有關公司之事務
公司業務之執行,係指公司負責人處理有關公司之事務
- 利用他人為傳送意見之機關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不同
利用他人為傳送意見之機關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不同
- 負責人為公司簽發票據係屬代理行為
負責人為公司簽發票據係屬代理行為
- 債權人主張法人董事未即聲請宣告破產致其債權受損害應負舉證之責
債權人主張法人董事未即聲請宣告破產致其債權受損害應負舉證之責
- 重整計畫須由法院再次審核旨在防範關係人多數決之濫用
重整計畫須由法院再次審核旨在防範關係人多數決之濫用
- 重整債務並非恆無條件得優先於擔保物權而就擔保物受清償
重整債務並非恆無條件得優先於擔保物權而就擔保物受清償
- 如無不能由股東會選任清算人之情形,似難謂相對人得聲請法院選任
如無不能由股東會選任清算人之情形,似難謂相對人得聲請法院選任
- 未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撤銷股東會決議前股東會決議仍屬有效
未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撤銷股東會決議前股東會決議仍屬有效
- 公司得本於委任關係請求董事會履行執行股東會決議之義務
公司得本於委任關係請求董事會履行執行股東會決議之義務
- 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指定代理人,即應以該被指定之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指定代理人,即應以該被指定之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 商業帳簿有相當證據力
商業帳簿有相當證據力
- 合夥商號業務執行人得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
合夥商號業務執行人得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
- 公司經理人代表公司發行票據,縱未載有代表人字樣,仍難謂非已有公司代表之旨之載明
公司經理人代表公司發行票據,縱未載有代表人字樣,仍難謂非已有公司代表之旨之載明
- 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非謂當然無效
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非謂當然無效
- 僅承受資產而不承受其負債者,無公司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但書之適用
僅承受資產而不承受其負債者,無公司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但書之適用
- 清算人明知而不通知相對人報明債權,縱已辦申報完結手續,亦不生清算完結之效果
清算人明知而不通知相對人報明債權,縱已辦申報完結手續,亦不生清算完結之效果
-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係禁止規定,如違反應屬無效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係禁止規定,如違反應屬無效
- 股票為有價證券得為質權之標的
股票為有價證券得為質權之標的
- 以公司組織全部名義為公告,而非以公司組織之一部機關即董事會名義為公告,尚不得僅以此謂召集程序有撤銷之原因
以公司組織全部名義為公告,而非以公司組織之一部機關即董事會名義為公告,尚不得僅以此謂召集程序有撤銷之原因
- 退夥未經登記不生對抗效力
退夥未經登記不生對抗效力
- 公司不得以婚姻介紹為營業項目
公司不得以婚姻介紹為營業項目
- 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殊無另行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之必要
監察人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殊無另行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之必要
- 股份轉讓後其分受公積之權利亦同時移轉
股份轉讓後其分受公積之權利亦同時移轉
- 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
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
- 特別決議之出席股東不足法定股份數額為決議方法之違法
特別決議之出席股東不足法定股份數額為決議方法之違法
- 股東會之決議未撤銷前仍非無效
股東會之決議未撤銷前仍非無效
- 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應以公司為被告
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應以公司為被告
- 公司法一百六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為禁止規定,故股東會關於股東資格喪失之決議違反法令,應屬無效
公司法一百六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為禁止規定,故股東會關於股東資格喪失之決議違反法令,應屬無效
- 如股東於選舉董事前,訂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其結果將使公司法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形同虛設自應解為無效
如股東於選舉董事前,訂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其結果將使公司法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形同虛設自應解為無效
- 股東會由董事長,秉承有召集權之董事會之決議所召集,與單純無召集權之人擅為召集之情形有別
股東會由董事長,秉承有召集權之董事會之決議所召集,與單純無召集權之人擅為召集之情形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