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7 條
- 1.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及犯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規定。
- 2.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一至第三百十九條之四案件,準用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
- 3.以刑法第三百十九條之一至第三百十九條之三之性影像,犯刑法第三百零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之罪者,準用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 條為準用條款,將性影像犯罪、性騷擾犯罪被害人納入身分保密、隔離訊問、視訊作證等程序保護傘,2023 年全文修正新增。
Q · 被偷拍或性影像被外流,能用性侵害的保護程序嗎?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 條,犯刑法第 319 之 1 至 319 之 4 的性影像犯罪、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第 1 項的強制觸摸罪,以及以性影像為手段的強制、恐嚇案件,被害人準用本法的身分保密、隔離訊問、視訊作證等程序保護。意思是,你享有跟性侵害被害人幾乎一樣的偵查與審判過程保護,身分不被揭露、可隔離作證。
白話解讀
民國 112 年 1 月,立法院做了一件低調但影響很大的事:把刑法新增的偷拍罪、散布性影像罪、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罪納入這部法律的保護傘下。意思是,如果你是這幾類案件的被害人,你享有跟性侵害被害人完全一樣的程序保護:身分不得被揭露、可以隔離訊問、可以視訊作證、可以聲請保護令、可以聲請刪除網路上的影像。在過去,這些案件犯罪本身能立案,但程序保護單薄,被害人在偵查和審判過程常常二次受傷。這條準用條款把這個破洞補上了。法律名稱叫「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但實際保護的範圍已經延伸到性影像和性騷擾犯罪。如果你或你身邊的人遇到這類事,知道有這條條文,等於知道你其實有一整套武器可以拿。
法律定性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 條為準用性條款,2023 年全文修正時新增,將性影像犯罪(刑法第 319 之 1 至 319 之 4)、性騷擾犯罪(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第 1 項)及以性影像為手段的強制、恐嚇犯罪之被害人,納入本法身分保密、隔離訊問、媒體禁止揭露等程序保護範圍。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是什麼?▾
2023 年新增的準用條款,把性影像犯罪、性騷擾犯罪被害人納入性侵害規格的程序保護。
Q2被偷拍能用性侵害的保護程序嗎?▾
能。刑法第 319 之 1 偷拍罪準用本法第 7 條,享有身分保密、隔離訊問。
Q3性影像外流要找誰報案?▾
撥 113 或到性侵害防治中心,明確說是性影像案件,主張準用第 7 條全套保護。
Q4強制觸摸(性騷擾)也準用嗎?▾
是。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第 1 項的罪,準用本法身分保密與隔離訊問。
Q5準用的程序保護具體有哪些?▾
身分資料保密、媒體不得報導身分、隔離訊問、視訊作證等。
Q6性影像被害人能要求平台下架嗎?▾
本法第 13 條的網路平台移除機制,是性影像下架的主要法源。
Q7第7條三項分別準用什麼?▾
第一項性騷擾與強制罪、第二項性影像四罪、第三項以性影像為手段的強制恐嚇罪。
Q8報案時怎麼讓警察走全套保護?▾
主動說「本案準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 條」,員警就知道要走完整保護規格。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