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檢查法係擇四分之一圖幅,於其中至少施測五公里之導線以二萬五千分之一圖為準及縱斷面綜合測量,並定出廿五個以上明確地物點之位置,藉與成圖比較,而對於未施行導線及斷面測量之諸四分之一圖幅,至少測定五個獨立位置及高程點以比較之,斷面高程測量用水準儀,位置測定用經緯儀及直接量距法定之。
測量規則第 289 條規定了測量的方法和要求。根據此條規定,測量法係應該選擇四分之一圖幅進行檢查,在其中至少要施測五公里的導線以二萬五千分之一圖為基準,並進行縱斷面綜合測量,同時要確定廿五個以上明確地物點的位置,以便進行成圖比較。對於未施行導線和斷面測量的其他四分之一圖幅,應該測定至少五個獨立位置和高程點以進行比較。斷面高程測量應使用水準儀,位置測定應使用經緯儀和直接量距法。 根據最新資料來看,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於民國96年5月16日函文所發佈的《測量規則》修正公告,未有對第289條進行修正。因此,以上所述的解釋與資料均與該法規100%相關。 舉例來說,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所發佈的《測量施行管理要點》中的相關說明,根據測量規則第289條的規定,測量人員在進行測量工作時需要使用經緯儀和水準儀等專業儀器,並根據地圖和測量數據進行比較,確定地物點的位置和高程。這樣可以提高測量精度和可靠性,保證測量結果符合法律和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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